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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

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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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立方·严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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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灿 律师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做客户全生命周期的法律风险管理者,依法维护客户的财富、自由与安全。

洪灿律师,现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信达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曾在人民法院工作10年,后从事律师职业逾20年,擅长以法官的裁判者思维角度帮助客户解决法律问题,化解社会矛盾。 先后担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基金期货法律专业委员会高级顾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深圳市法学会理事等职。 一、业务领域: 1、企业法律顾问与风险管理:洪灿律师团队践行“客户全生命周期的法律风险管理”理念,为客户提供从创业期、成长期、成熟期到上市的全程法律服务;笃行长期主义,其中最长的单一客户连续服务周期超过15年;作为庭立方的风控讲师,洪灿律师潜心研究企业法律风控产品及实战应用场景,庭立方遍布全国的律师学员可为客户提供全域覆盖的法律风控服务。 2、刑事危机解决与刑事辩护:在企业法律顾问与风险管理之外,洪灿律师还致力于刑法分则第三、五、八章罪名的专业研究与刑事辩护,在企业家刑事危机综合解决、商事犯罪及泛职务类犯罪辩护领域持续深耕,帮助多家创业企业、投资机构和上市公司董监高成功化解重大刑事危机,为处于刑事诉讼被害人地位的企业客户提供控方律师服务,以刑事手段帮助其挽回经济损失,依法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3、资本市场法律合规与风险管理:洪灿律师在股权架构设计、投融资法律实务、股权并购等资本市场法律合规方面拥有丰富经验,擅长于证券违法行政处罚与证券犯罪案件、上市公司反腐败反舞弊、私募基金类投资机构等资本市场主体的法律风险处置。 二、专业著作 三、专业输出与法律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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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华 律师

河北天宏律师事务所

你刚好需要,我刚好专业!

个人简介:崔华,河北天宏律师事务所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具有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辩护技巧,利用娴熟的法律技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 执业理念:你正好需要,我刚好专业!自执业以来多次参与办理刑事案件,通过专业水平及不懈的努力,办理的案件中有部分被取保候审、不予起诉、以及二审改判的,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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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曦雨 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永远忠诚于当事人利益的法律骑士,用我的专业给你公平与正义。

陈曦雨,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陈曦雨律师从事刑事法律工作多年,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件。多年的工作经历和数百起刑事案件的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娴熟的理论知识,对刑事司法的实践运作相当熟悉,并善于刑事案件量刑规律的分析和把握。 以“用我的专业给你公平正义”为执业信念。陈曦雨律师凭借高超的专业技能全力以赴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多起案件取得无罪化处理结果,获得令当事人满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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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成 律师

盈科合肥 胡瑾刑辩律师团队

专注、专业

王成律师,籍贯安徽安庆,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专业,现执业于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刑事部副主任,诈骗犯罪辩护中心执行主任,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王成律师系盈科合肥刑事部胡瑾律师团队核心成员,王成律师执业至今,一直秉承专业专注的办案理念,每年办理大量刑事案件,目前办理成功的有多起案件被撤销或在检察院获得不起诉,深得当事人的好评与信赖。 目前在刑事部团队,主要负责刑事案件和合同相关法律事务。王成律师每年积极参加专业业务培训,先后在华东政法大学、庭立方参加专业培训并结业,2020年获得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2年获得盈科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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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顺仙 律师

北京市东卫(兰州)律师事务所

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苦之力、求法律之公。

刘顺仙律师2000年考取律师资格,2002年开始执业。先后担任多家国有企业、国有事业单位及民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尤其在刑事辩护方面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先后承办了公安部统一部署破获的牟某某跨国制造毒品大案、马某某贩卖毒品案、马某某运输毒品案、周某某玩忽职守案、兰州烈士陵园集体贪污案、兰州市人大某某受贿案、汪某某滥用职权、行贿案、杨某私分国有资产、郝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谢某挪用资金案、杨某某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案、牛某某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张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大案要案;还办理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暴力案件;也办理了大量的金融类案件如合同诈骗、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案件共计300余件。本律师时刻谨记: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求法律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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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权峰 律师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徐权峰团队

为你辩护,全力以赴; 执法律之剑,捍说话之权!

徐权峰律师,兰州大学法律硕士,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中心党支部书记、企业合规中心主任。曾任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主任、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团队首席律师。 现担任安徽省直刑事法援死刑辩护团成员、合肥市律协教育与培训委员会副主任、合肥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庭立方刑事平台股权合伙人。 主要办理:诈骗犯罪、经济犯罪、死刑辩护、刑事合规 徐权峰律师从业以来,曾办理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元旦跨年夜芜湖女大学生坠楼案”及多起“无罪”、“死刑改判”案件。如:二某学贩卖运输毒品死刑改判案、T某非法运输弹药50万发无罪案、杨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无罪案、​张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无罪案、六安身价千万老板诈骗无罪案、失足妇女协助组织卖淫无罪案、G某虚开发票无罪案、W市某公司污染环境合规不起诉案、H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无罪案、李某顺走私千吨原油判处缓刑案。2020年,徐权峰律师办理的刘某某诈骗、盗窃案荣获“第四届省直优秀法律援助案件—精品奖”。2023年9月,徐权峰办理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鲁某某贩卖毒品案”获“第六届省直优秀法律援助案件示范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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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强 律师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

为生命自由辩护,为企业家及民企发展保驾护航

黄强律师有多年的检察院反贪、公诉工作经验,亲自办理案件五百多个,其中参与办理了湖南省内一些重大职务犯罪的侦查和公诉工作。辞职后曾在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任民营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研究中心负责人,现为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长沙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南工商大学客座教授。黄强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办理过多名高官和企业家的刑事辩护,有不少取保候审及重罪减轻的成功案例。例如中科院下属某科研所教授赵某涉嫌串通投标罪经辩护得到不起诉处理;为湖南省某高校校长周某涉嫌受贿案辩护;云南大理公安局第一批黑社会性质组织督办案件刘某辩护减少罪名轻判;张家界某企业家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摘除“黑帽子”;深圳某企业老板涉嫌帮信罪通过异地企业合规整改全案不起诉等等。同时黄强律师长期致力于企业及企业家的刑事风险防范的研究,将刑事辩护工作前移,开展刑事风险预防工作,有针对性地对企业、企业家和企业高管进行刑事风险防范,让更多地企业、企业家及企业高管远离刑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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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明 律师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想改变刑事辩护的现状,只能先改变自己

辛明,男,198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2004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获得法学和公共事业管理双学士学位,2008年成为执业律师,2016年获得吉林大学法律硕士学位。现任盈科全国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任。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兼职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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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子伟 律师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为生命、自由和财产辩护!

马子伟,男,汉族,1976年7月出生,贵州绥阳人,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2003年至2014年 云南德和政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2015年 云南义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2015年11月至今 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主任 社会职务 : 瀛和律师机构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贵州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校外合作导师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监督员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涉法涉诉专家律师 贵阳市政法委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委员会委员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 贵州省金融消费纠纷调处中心特约调解员 贵州省律师协会金融与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贵阳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中合合规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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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世军 律师

江苏永伦律师事务所

本着“诚实、守信、高质、负责”的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颜世军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资深刑辩律师,现江苏永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世军刑辩团队负责人,徐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委员会主任,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家库成员、全国律协刑专委委员。 颜世军律师成功办理了多起重大有影响的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并于2009年创办了苏北首家刑事专业律所——江苏世君律师事务所。 颜世军律师尤为擅长职务犯罪、毒品类犯罪、经济犯罪等刑事业务,现正致力于研究企业刑事合规业务,并在刑事辩护、企业刑事风险防控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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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立方·团队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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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创启律师事务所

云南省昆明市

云南创启律师事务所前身为“云南聿展律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云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总部设在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园区内,依托园区优势资源,致力于打造立足于云南本土、放眼全球、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律师行业品牌。 创启以“做客户的伙伴”为服务理念,不止于满足客户所需,更关注实现客户目标的方式,致力于为客户在广泛的业务领域提供优质、高效、全面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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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卓建忠赢律师团)

广东省深圳市

忠赢律师团,系卓建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优秀刑事专业团队,得名取自《论语》“为人谋而不忠乎”,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标准化、可视化、人性化”的一站式优质法律服务。  服务范围: (一)刑事辩护、报案控告、刑事诉讼代理; (二)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培训、刑事案件紧急应对处理、企业内部反舞弊调查; (三)企业合规专项、刑民交叉业务、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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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云善律师事务所

陕西省西安市

陕西云善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20年11月18日,是经陕西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由青年律师吴科、李明炫、高齐、张钢印、蔡倩雯和魏靖鑫等在秦匠刑事律师团队的基础上筹建起来的一家以刑事辩护和非诉(风控)业务为主的综合专业律师平台。 我所致力于专业化、流程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提供严谨细致、层次分明的法律服务。大团队坚持走精英团队路线,将单个律师的专业优势整合,能针对每一项法律服务需求的特点和难点,组建人员构成科学合理的律师团队办理案件,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设有成熟的法学专家论证机制,以更好地在知识结构、时间与效率等方面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强调信息化、法律工具化的有效性和程序性法律服务模式。 针对刑事业务和律所运营,暨“庭立方”刑事机构协同律所开展与“法律先生”、“法蝉”和“华律网”为合作契机的数字化和模块化律所网络模式,走信息化和多媒体相结合的新型律所法律专业建设模式,致力于“新基建”和“一带一路”政策形势调整律所的产业与专业对接模块的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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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门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卓安所”)。总部扎根成都,辐射全国,陆续创建昆明、西安、宜宾等分所。卓安所专注刑事领域,擅长刑事诉讼、刑事风控、刑事合规业务,已办理8000余件刑事案件,为10多万名刑事法律服务需求者提供过线上、线下法律咨询及法律帮助。 卓安所深耕刑事领域20余年,拥有60余名专业律师。由前法官、检察官、公安、名校高学历人才组成的复合型律师团队,群策群力,从不同视角共同探讨案件,只为做最好的辩护。截止到目前,卓安已承办刑事案件8000余件,覆盖了刑法全部常见罪名。 卓安所注重法律共同体建设,将办案经验总结分享给全国各地的律师、法官、检察官、公安、公职人员、企业家。其中,为公安机关授课68场培训3000余人,为检察官授课129场培训5000余人、为法官授课37场培训1000余人。 同时,卓安所还是一家高度协作化、流程化、职业化的律所,分工协作让律师专注专业,每个环节都由最擅长的人才主理,疑难案件组成专家组专题研讨把关,为客户提供最有体验的刑事法律服务。凭借职业化的管控、标准化的流程、精细化的办案态度保障案件的品质。 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我为你辩护。遇刑案,找卓安。 8000+件刑案 400+锦旗感谢 500+重大影响力案件 300+无罪化处理案件 500+缓刑 500+取保候审 300+死刑案件 500+毒品案件 600+官员案件 卓安的客户理念: 一切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 卓安的目标: 做一家有价值的律所 让客户满意——为客户创造价值 对员工赋能——提供美好生活方案 让合伙人成长——有职业成就感 在行业做输出——争做引领行业律所 对社会有贡献——推动法治点滴进步 卓安:一家“专精特新”,不一样的律所 一个行业改变,是从客户运营开始的,我们最大的不同在于律所同律师共同创造客户,并赋能律师服务客户。 专:专一、专业、专注 精:精细化分工、精细化产品、精细化作业 特:特色模式、特色运营营、特色激励 新:新组织、新场景、新服务、新生态 卓安:一家高度协作化、流程化、职业化,注重运营分工的律所 团队成立了两大中心:运营中心、业务中心。通过全面采购刑事律师平台的供应链服务,实现流量运营、内容运营、产品运营、客户运营、品牌运营、文化运营、组织运营、财务管理。通过搭建各类业务部门,重点关注暴力犯罪、食品药品环境犯罪、知识产权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企业合规业务及相关产品,为客户提供最有体验的刑事法律服务。 卓安:一家为全国公检法律师刑事法律职业共同体分享执业技能的律所 卓安律师成为核心导师,在全国刑事律师平台打造以互动训练,以学员为中心的授课模式。面向法律职业共同体授课分享办案技能,探索公检法律师四方同堂培训新模式,开启职业培训新思路。卓安导师们足迹遍及百余座城市,为公检法、企业家、公职人员等两万余人,主讲800余场法律职业培训讲座。 卓安:一家以律所为中心、以客户为中心、以律师为中心的数字化律所 团队致力于用数字化重新定义刑事法律服务,并成立了自己的数字化技术团队和运营团队。通过打造数字化画像让律所法律服务看得到,数字化再造场景实现律所数字孪生,数字化管理系统让管理高效,让律所的法律服务变得可触、可感、可信。从预约、上门、谈案、签约、服务到留存,通过数字化打造极致客户全生命周期的法律服务客户体验。围绕律师找业务数字化、做业务数字化、知识服务数字化,全面提升效率,优化体验。 卓安:一家吸引了大量学者、前公安、法官、检察官、资深律师等复合型人才的律所 深耕刑事领域20余年,2名博士后、12名博士、10所知名高校教师、16名原公检法资深从业者,40余名资深律师,运营人才、专业人才、专长人才集聚一堂,群策群力从控、辩、审、学等不同视角共同探讨案件,只为做最好的辩护。 卓安:一家产学研一体化的律所 全国知名的刑事律师成安博士担任首席律师,带领北京大学、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各大知名高校毕业的博士、硕士共同组建创办。凭借专业的办案能力、高超的办案水平,及以客户为中心的办案风格在四川乃至全国法律行业内享有盛誉。同时,团队围绕公检法运行机制、律师辩护、办案程序、犯罪类型等进行专项研究,共推出65本专著书籍,200多篇学术论文,参与全国各地行业内数百个学术论坛、分享沙龙。 卓安:一家拥有全生命周期刑事法律服务产品的律所 团队致力打造人性化、透明化、专业化、职业化且高效的极致刑事法律服务体验。围绕客户做全生命周期管理,把刑事法律服务推向前端和后端,为此打造了客户所有场景的刑事法律服务产品体系,包括轻法服务、普法产品、刑事风控产品、刑事合规产品、刑罚执行阶段的产品 。不仅如此,每个客户不仅有专业的律师服务还配有职业的客户经理。为了让身陷痛苦的客户及家属感受法律的温度和力度,特别制定了 《客户全生命周期管理手册》、《法律服务产品手册》、《案件质量品控手册》。 卓安:一家平台化职业运营管理,拥有全国刑事领域生态的数字化律所 在全国首创平台化运营,通过委托运营的方式,将律所的运营赋能由平台提供,用互联网思维把刑事领域的传统业务重新做一遍。分工思维、平台思维、跨界思维、运营思维、互联网一直贯穿于律所的运营管理中,针对刑事领域垂类产品精耕细作,通过数字化、在线化重塑律所场景和业务场景,律师专注于业务办理和业务提升,便捷高效,提升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增强客户体验。同时,通过运营平台建立起全国刑事律师、刑事专业和刑事资源的生态,与全国各地刑事精英形成良性互动,打造良好沟通平台。 卓安:一家深受客户信赖的律所 为数十起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如“刘汉案” “李昌奎案” “悍马醉驾案”等案担任辩护。超过300个案件获得了无罪化处理,取得了6个珍贵的无罪判决。大量案件获得取保候审、缓刑、罪轻辩护等极好的社会效果及庭审效果,超过5000多名家属及被告人对卓安服务满意度极高,为律师赠送400余面锦旗表示感谢。 卓安:一家拥有全国影响力的律所 卓安业务遍布全国,所承办的大案要案均获得过CCTV,以及各省市电视台报道,引起了《中国法制报》《南方周末》等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卓安深受行业认可,获得四川省律师行业党建标准化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四川省先进党组织、四川省律师行业文化名所等多项荣誉。多位律师受聘为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四川旅游学院生态法治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等多所高校特邀研究员,为四川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成都市政法委、成都市政府、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律协刑事合规委等30余家公检法、律协顾问单位提供优质的咨询顾问服务,获得100+荣誉表彰。 同时,卓安律师参与授课指导的亚布力人民检察院“司法云庭荟”创新做法就取得了最高检认可——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创新100例》。中央政法委组织第三次全国政法干部学习讲座,时任最高院副院长在此次论坛上引用了卓安律师参与授课的全国刑事律师平台·出庭技能培训班培训视频,对这样的律师培训模式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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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是庭立方刑事律师平台,由原望之辩刑事团队发展和壮大形成,是专注刑事业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是在刑事诉讼各阶段提供诉讼法律服务,以及为客户提供包括并不限于刑事风险防控、职务犯罪预防、财富风控、税务风控在内的刑事合规和刑事风控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由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和知名刑事风控讲师龚振中担任首席律师,本所律师多人为刑法或刑事诉讼法的法律(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多数具有司法实践经验,拥有20多年的办理刑事案件的实际经验,精通刑事法律、具备娴熟的刑事辩护技能。兼任广西区司法厅法律顾问、广西区公安厅维权专家顾问、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行业协会及学术组织负责人,先后参与过多部刑事方面的重要法律的修改和论证工作。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还依靠、整合和运用提供的大后台,小前台、刑事风控学院和刑事律师联盟等资源,运用互联网技术,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刑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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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郑州市

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系2020年河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位于“天地之中”郑州。团队成员由一群法律功底深厚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刑事辩护律师组成,其中多名律师拥有十年以上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   团队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及实践经验的优势,为客户提供精细专业的刑辩服务,主要在刑事诉讼各阶段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同时,团队注重与时俱进,根据企业特性提供优质、专业的刑事合规、刑事风险控制等非诉讼法律服务。   作为一家专注办理刑事业务的专业律所,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致力于成为河南最具影响力的刑事律师团队。团队坚持以证据裁判为原则,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精湛的证据分析辩护方法为当事人提供无罪、罪轻的辩护,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根据多年的刑事辩护经验,团队还分析总结出一套系统完善的辩护流程。从案件的基本进程为主线,将案件从侦查、审查起诉至审理阶段总结出辩护工作流程,力求为当事人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服务。   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依靠、整合庭立方刑事律师平台的资源,运用互联网技术,以专业为本,以维护当事人利益为最高原则,以诚信为基本准则,集合团队的集体智慧,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打造刑事辩护专业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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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嘉乐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

甘肃嘉乐律师事务所是2019年5月经甘肃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律所秉承团队化办案,人性化服务,精细化管理的理念,打造真正意义上的精品、专业刑事律所。不求“大而全“,只求”小而精“。 律所成立一年来,我们秉承“把专业做到极致”的办案理念,案件取得了很好的辩护效果,主要有: *德合拉加强迫交易案,蒙彦龙寻衅滋事案起诉时四个罪名,经过辩护最后定罪的罪名只有一个。 *张丹丹故意伤害案,被省高院列为刑事观摩庭,兰大法学院组织研究生观摩了庭审。 *马来海麦故意杀人案,经过律师深入细致的工作,使得被告人被判死刑的案件,二审发回重审。 *马进孝滥用职权案免刑 *唐致虎滥用职权案免刑 *李燕私分国有资产案不起诉 *王进海包庇案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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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合肥 胡瑾刑辩律师团队

安徽省合肥市

盈科合肥 胡瑾刑辩律师团队,是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资深刑辩大律师胡瑾律师领衔的专职刑事律师组建的刑事辩护团队。本团队的核心成员有胡瑾律师、汪良敏律师、钟磊律师、孙经纬律师、李永光律师、徐成军律师、付磊律师、邓国敏律师、王丹丹律师、汪剑律师、王成律师、王强律师、文俊律师、刘良强律师、汤康康律师等。 在胡瑾律师领导下,该团队汇聚刑辩精英,提供专业服务,以“坚守刑辩人职业品质,实践刑辩律师职业精神,强化刑事辩护技能,展示专业刑事律师职业形象”为根本,倡导刑事律师职业化理念,致力于成为安徽有巨大影响的刑事律师团队! 团队成立至今,团队律师已成功为上千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近千名犯罪嫌疑人被减轻、从轻处罚或无罪释放。团队律师在毒品犯罪、职务犯罪、故意伤害(杀人)犯罪、金融诈骗类犯罪、网络犯罪等领域皆有非常高的研究与造诣,取得了行业内外专业人士的一致称赞与认可,与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建立起了常效的沟通机制以及学习氛围。 精湛的执业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是盈科合肥刑辩团队代理每起案件取得理想效果的坚实基础。团队律师具有扎实的刑事法律功底,团队律师经办近千起刑事案件,包括多起标的上亿元、数千万的合同诈骗案、集资诈骗案、行贿受贿案、刑民交叉的挪用公款案等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均取得理想效果,辩护技巧和案件结果获得当事人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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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永青 律师

北京伦辉律所韩永青团队

生命必须敬畏,自由值得捍卫

个人简介:韩永青律师,北京伦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 从事法律相关工作20余年,办理了大量的案件,在息讼止争化解纠纷方面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多年的学习和从业经历锤炼出过硬的执业技能,自2017年起专注刑事辩护和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擅长与公检法机关沟通,耐心倾听委托人、当事人诉求,精于通过厘清复杂法律关系、证据分析来还原事实、寻找切入点。近年来,韩永青律师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百件,包括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暴力犯罪等,通过对案件的精准分析,善于选择最有利的角度切入案件,确保委托人利益最大化,其中部分案件获得了取保候审、不予批准逮捕、不予起诉、缓刑、二审改判的良好效果,深受委托人的信任和好评。 团队案例: Z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 S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 J某某涉嫌盗窃罪 W某某涉嫌盗窃罪 W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Z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L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 Z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 B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W 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Y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 L某某涉嫌贩毒罪 Z某某涉嫌贩毒罪 X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W某某涉嫌销售假药罪 S某涉嫌买卖枪支罪 W某某涉嫌诈骗罪 F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 T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Z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 Y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 Z某某涉嫌诈骗罪 L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 B某某涉嫌诈骗罪 L某某涉嫌销售假药罪 L某某涉嫌盗窃罪 T某某涉嫌盗窃罪 L某某涉嫌强奸、敲诈勒索罪 H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 C某某涉嫌聚众斗殴罪 F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Y某某涉嫌诈骗罪 G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 W某某涉嫌诈骗罪 Z某某涉嫌诈骗罪 D某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 D某涉嫌开设赌场罪 W某某涉嫌传播性病罪 Y某某涉嫌诈骗罪 Z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W某某涉嫌妨碍公务罪 G某某涉嫌诈骗罪 Z某某涉嫌偷越边境罪 Z某某涉嫌诈骗罪 H某某涉嫌容留吸毒罪 H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 S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W某涉嫌传播性病罪 W某某涉嫌诈骗罪 W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L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 X某某某涉嫌盗窃罪 X某涉嫌诈骗罪 M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D某涉嫌开设赌场罪 H某某涉嫌容留吸毒罪 Z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获 B某某涉嫌诈骗罪 Z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 S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H某涉嫌故意伤害罪 C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Q某某涉嫌盗窃罪 Z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 S某某涉嫌伪造公文印章罪 Q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C某涉嫌介绍卖淫罪 Y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L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 S某某涉嫌伪造公文印章罪 H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C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L某涉嫌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罪 C某涉嫌集资诈骗罪 L某某涉嫌非法拘禁罪 F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 W某某涉嫌诈骗罪 K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 X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 Z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 Z某某涉嫌诈骗罪 Z某某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H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C某某涉嫌诈骗罪 W某涉嫌诈骗罪 T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Y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 X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 G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L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L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 Z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L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 X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W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 Z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D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 H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 G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Z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盗窃罪 L某某涉嫌盗窃罪 P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L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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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前飞 律师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用法律和税务合规为企业家保驾护航。

李前飞律师,曾于军队服役 20 年,期间自 2012 年至 2018 年一直从事军队律师工作,为部队官兵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效的刑事辩护。2019 年转业后入职大成律师事务所成为合伙人律师,现担任着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诉讼服务自愿专家、国防大学政治学院的外聘教师,江苏省委台办法律专家库成员、南京电视台2021年度十佳出镜律师、南京市律协刑诉委员会委员,庭立方刑事培训机构金牌讲师等职务。律师工作至今,多次为军、地公职人员涉嫌渎职和职务犯罪的人员进行专业有效的刑事辩护,具有较为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李前飞律师的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辩护、政府及企业刑事合规及刑事风险防控、公司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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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珍珠 律师

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

服务以诚 助人以法

臻达律师团队 创始人 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 ⾼级合伙⼈ 长沙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 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 李珍珠律师2000年进入律师行业,至今已执业20余年,2012年留美归国,次年入选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从业以来,李珍珠律师始终深耕于企业(家)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辩护研究,曾多次为企业(家)提供法律风险防控服务,并且为中外客户办理过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二十余年的刑事专业服务中,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委托人的好评,同时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彰显了一名律师高度的责任心。 李珍珠律师秉承“服务以诚,助人以法”的执业信念,组建了一支拥有刑事、民商、公司等不同领域成员的专业律师团队。每位成员均来自于国内外知名大学,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扎实的专业功底。服务时以深入剖析委托内容为原则,结合法律实务予以严谨研讨,致力于为每一个委托者制定个性化法律服务方案,全力优化每一次法律服务的效果。 臻达刑事律师团队服务内容包括企业(家)刑事合规,以及刑事辩护和刑事控告,其中主要业务范围包括涉黑涉恶类犯罪、职务类犯罪和经济类犯罪(如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职务侵占罪、行贿罪、受贿罪、串通投标罪、挪用资金罪、内幕交易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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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燕 律师

四川泽珲律师事务所

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

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三年,凭借自身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积极的办案风格、专业执著的法律精神,承办了毒品犯罪、职务犯罪、财产犯罪、侵犯人身权利犯罪、扰乱市场秩序犯罪、赌博犯罪等大量的刑事案件,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从轻减轻处罚、缓刑、免于刑事处罚、不予起诉的结果,积累了较丰富的办案经验。始终专注于刑事案件的证据研究、庭审技能的实践与精进。 擅长职务犯罪、财产犯罪、侵犯人身权利犯罪、扰乱市场秩序犯罪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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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孝蓉 律师

四川德卓律师事务所

希望相信,相信有希望,做法治初心不变的刑辩法律人!

个人简介:史孝蓉律师先后毕业于四川警察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取得了法律硕士学位,2012年开始从事法律职业,曾就职于重庆市某检察院,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法律执业经验。从事法律职业以来,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律师执业之外,坚持提升综合素养,利用空余时间通过美国认证协会注册国际心理咨询师考试,取得国际通用的心理咨询师证书,2022年通过系统培训,通过中国企业评价协会组织的企业合规师职业能力(水平)考试,取得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证书;坚持公益服务,坚持去学校普法讲座,给企业法治讲座。 团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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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潋瀚 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法治终结之时,便是暴政开始之时。

四川大学法学院 法学博士、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硕士(LL.M.)、法律科学博士(S.J.D.)。 2008年7月至2014年1月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宣教处工作; 2018年7月至今,四川大学法学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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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清瑶 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真正的自由是做正确事情的自由。

个人简介:杨清瑶,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获得本科法学学士学位,曾从事劳动仲裁调解工作,执业以来,多次参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诈骗、职务犯罪、妨害药品、毒品类案件,同时收获多个不起诉、缓刑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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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悦 律师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信仰规则,崇尚自由。

赵悦律师于 2010 年即开始从事律师职业,先后于上海锦天城(深圳)律 师事务所、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任执业律师。 曾供职于诺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广东区投行部,担任高级产品经理,负责私募产品的承揽与承做、上线安排等发行产品全流程。曾担任某国内知名私募基金风控负责人。具有复合型执 业经历。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CFA(特许金融分析师)一级。 回归律师行业后,深耕于上市公司、私募基金等资本市场主体的刑事合规 与风控业务、刑事辩护业务, 主要研究方向为证券类犯罪。 现在或曾经提供法律服务或担任法律顾问的单位有: 百仕达地产有限公 司、莱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沿海地产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华章基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源大汇信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本人及团队完成的非诉讼案例有: 腾讯旗下企鹅杏仁并购某民营医疗机构项目 开启世界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架构重组项目 拓野机器人公司增资扩股及股份制改造项目 合泰盟方公司增资扩股、股份制改造及新三板挂牌项目 北大软银股份制改造及增资扩股项目 本人及团队代理的诉讼案件有: 广州某公司高管因涉嫌内幕交易行政处罚案 深圳某知名 P2P 公司高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 深圳某公司高管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案 某上市公司实控人涉嫌内幕交易罪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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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维笛 律师

湖北立丰(荆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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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 律师

山东君雅律师事务所

目之所及,竭尽全力!

个人简介: 王刚,男,37岁,山东大学法学学士,山东君雅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执业证号:13704201010922954。 2011年通过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检察院首批遴选进入检察院工作,山东省首批员额检察官。先后在检察院公诉、反贪局、纪委监委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刑事指控及职务犯罪侦查经验。2019年辞职后从事律师工作,滕州市委、市政府、滕州市工商联、山东化工技师学院、滕州宾馆等多家政府、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枣庄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 “始于敬业,终于专业”,坚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为指导,用纯熟的专业知识为客户提供精良的法律服务。法学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合规、刑民交叉业务的办理。办理的大量案件在争取不予批捕、强制措施变更、轻刑、缓刑、不起诉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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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2024/04/25

17:50

合肥刑事律师徐权峰团队—徐权峰、储博刚律师接待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案件当事人并接受委托

2024年4月25日,安徽金亚太党总支副书记、金亚太高级合伙人、合肥徐权峰律师团队首席律师徐权峰主任,毒品犯罪辩护部副主任、团队合伙人储博刚律师接待某涉开设赌场罪案件当事人并接受委托。   团队介绍: 徐权峰团队所属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团队成员均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以专业服务为宗旨,以团队合作为保障,致力于打造专业的律师服务团队,为企业、个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从客观实际出发,秉持“超前、务实、至诚、优质”的服务理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曾多次受邀为全国、全省律师同仁、公检法等司法机关以及各地的医疗机构培训与授课。 依托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的平台优势,在徐权峰主任的带领下快速发展,成为一支专业化的精英团队,擅长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的处理,团队发展至今,处理过数百起案件,案件均获得良好结果,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联系我们:18555158158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座28层刑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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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2024/04/25

13:54

合肥刑事律师徐权峰团队—徐权峰、储博刚律师接待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案件当事人并接受委托

2024年4月25日,安徽金亚太党总支副书记、金亚太高级合伙人、合肥徐权峰律师团队首席律师徐权峰主任,毒品犯罪辩护部副主任、团队合伙人储博刚律师接待某涉开设赌场罪案件当事人并接受委托。   团队介绍: 徐权峰团队所属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团队成员均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以专业服务为宗旨,以团队合作为保障,致力于打造专业的律师服务团队,为企业、个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从客观实际出发,秉持“超前、务实、至诚、优质”的服务理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曾多次受邀为全国、全省律师同仁、公检法等司法机关以及各地的医疗机构培训与授课。 依托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的平台优势,在徐权峰主任的带领下快速发展,成为一支专业化的精英团队,擅长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的处理,团队发展至今,处理过数百起案件,案件均获得良好结果,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联系我们:18555158158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座28层刑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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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2024/04/25

10:59

西安刑事律师商瑶、刘琳娜前往蓝田县人民法院就W某涉嫌强奸罪一案出庭为其辩护

2024年4月25日,西安刑事律师商瑶、刘琳娜前往蓝田县人民法院就W某涉嫌强奸罪一案出庭为其辩护,现案件由蓝田县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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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2024/04/24

23:10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前往北流市人民法院出庭参加L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的庭前会议

2024年4月24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前往北流市人民法院出庭参加L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的庭前会议,就排除非法证据、申请调取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等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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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2024/04/24

15:39

2024年4月9日,龚振中、黄露仪律师到河池市环江县法院参加涉嫌受贿罪等案件的上诉人H某某的二审开庭庭审活动

2024年4月9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黄露仪律师到河池市环江县法院参加涉嫌受贿罪等案件的上诉人H某某的二审开庭庭审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学院核心导师;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同望应用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广西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广西自治区优秀律师。 龚律师先后办理和指导过1000多件刑事案件,曾为数百名被告人进行过刑事辩护;多名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等刑期之后,经过龚律师的辩护,二审改判为死缓、缓期、不起诉、无罪或减轻、从轻处罚;发表过数十篇刑事方面的专业文章。 龚律师先后担任过广西区党委统战部、广西区公安厅、广西区司法厅、广西区工商联、广西区消费者协会的法律顾问或专家顾问。 龚律师带头成立了刑事专业所-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企业及企业家等57个领域刑事风控的专题研究,给广西投资集团等近400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500多场(次)刑事风控和刑事合规的讲座与培训。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1号荣和e中心A座19楼                       电话:13807805226 0771-578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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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2024/04/24

14:19

2024年4月24日,天倪律所蚂蚁刑辩团队律师贾子巍前往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就某案开庭。

2024年4月24日,天倪律所蚂蚁刑辩团队律师贾子巍前往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就某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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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2024/04/24

14:19

2024年4月24日,天倪律所蚂蚁刑辩团队律师张志华、胡春燕前往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蒋某合同诈骗案开庭。

2024年4月24日,天倪律所蚂蚁刑辩团队律师张志华、胡春燕前往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蒋某合同诈骗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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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2024/04/23

14:18

2024年4月23日,天倪律所蚂蚁刑辩团队律师房映宇、徐琦(实习)前往鼓楼区人民法院就金某开设赌场罪一案开庭。

2024年4月23日,天倪律所蚂蚁刑辩团队律师房映宇、徐琦(实习)前往鼓楼区人民法院就金某开设赌场罪一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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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024-04-26

Z某涉嫌组织卖淫罪,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五年,万湛律所李松涛律师、陈小龙实习律师办理此案,提出从犯、自动投案、认罪认罚从轻情节的意见获采纳,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Z某涉嫌组织卖淫罪,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五年,万湛律所李松涛律师、陈小龙实习律师办理此案,提出从犯、自动投案、认罪认罚从轻情节的意见获采纳,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一、案件结果 罪名:组织卖淫罪 结果: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五年,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亮点:从犯、自动投案、认罪认罚从轻情节 焦点:Z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自首、从犯? 封面语:Z某涉嫌组织卖淫罪,李松涛律师、陈小龙实习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找到本案的辩护方向,在充分结合本案的证据后,认为本案Z某应当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处理;设若法院以组织卖淫罪论处,也具备相应减轻、从轻处罚情节。经充分的辩护工作后,Z某具有从犯、自动投案、认罪认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被法院采纳,在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五年情况下,一审法院判处Z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二、案情简介 2020年7月,“W总”、“W总”(后二人另案处理)等人在某酒店开设某沐足服务中心。2021年7月初,被告人Z某受聘任某酒店某沐足服务中心的经理,负责日常工作、员工及卖淫人员管理工作。某沐足服务中心除常规沐足、按摩保健服务外,还雇刘某兰、张某迷、张某改、王某等女子为嫖客提供手淫(俗称“打飞机”)、日淫(俗称“口交”)等卖淫服务。   三、办案过程 李松涛律师、陈小龙实习律师接受Z某的家属委托后,迅速对案件进行研究,为Z某展开了下述工作: (一)及时会见Z某,与其沟通了解案情 李松涛律师、陈小龙实习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办理会见手续,通过会见Z某来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疏导其焦虑情绪。案件承办过程中,李松涛律师多次联系Z某告知其案件情况、及时反馈办案进度。 (二)组织团队成员讨论案件 在了解案件情况后,李松涛律师迅速组织团队成员针对本案进行讨论,团队成员各抒己见,最终形成了本案的办案思路。李松涛律师认为犯罪嫌疑人Z某应当以另罪处理;若法院以组织卖淫罪论处,也具备相应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的减轻、从轻处罚情节。以上述内容作为辩护要点为Z某进行辩护。 (三)一审法院接纳我方辩护意见,从轻作出判决。 一审法院通过审查本案证据,认为我方提出的从犯、自动投案、认罪认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意见属实,予以采纳,最后对犯罪嫌疑人Z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四、办案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Z某的行为依法应当认定为协助组织卖淫罪;即使认定Z某构成组织卖淫罪,也应当以组织卖淫罪的从犯追究刑事责任;Z某系主动投案的,并且如实供述,依法应当认定为自首,可以对其减轻处罚;Z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认罪认罚,如实供述并主动提供线索,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一)Z某对于整个组织卖淫集团没有控制作用,既无权控制卖淫人员,也无权对集团内部既存的管理制度进行更改,故Z某只是W某某和W某某控制卖淫集团的一位工具人角色,该角色的作用相当于普通卖淫集团中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的作用,故Z某的行为依法应当认定为协助组织卖淫罪。 (二)即使认定Z某构成组织卖淫罪,也应当以组织卖淫罪的从犯追究刑事责任。 1、某不是组织卖淫犯罪活动的发起者、组织者和领导者,在组织卖淫活动只起到微小的帮助作用。控方认定Z某具有调整卖淫项目价格的权利的证据不足,即使Z某具有调整价格的行为,该行为也仅是应对市场正常价格波动的调整策略,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并且这是在W某某和W某某二位老板的指使下完成的,不能以此认定Z某是主犯。 2、Z某在组织卖淫集团中不具有股份,也不参加分成。虽然会所中员工请假需要Z某同意,但这也只是在执行普通的员工管理规章制度,员工请假管理制度与卖淫集团如何运转、盈利的关联性不大,并且Z某无权决定卖淫女的提成比例,也无权决定卖淫的项目内容,故不能据此认定Z某系主犯,Z某管理会所普通员工的请假工作属于一般性的劳务工作,具有可替代性,应当认定为帮助犯。 3、Z某对会所中的技师没有管理权,既不具有招募会所技师的权利,也无权干涉技师的工作内容,Z某在会所充当的仅是机械性执行领导指令的角色,不参与组织卖淫集团的核心、主要业务,依法应当认定为从犯。 4、Z某在会所工作的时间仅为十几天,所发挥的作用较小,并且在经理更换过程中,Z某担任经理前,经理一职处于缺位状态期间,卖淫集团仍然正常经营,由此可以证明Z某现任岗位对于卖淫集团能否正常运营的作用不大,依法应当认定为从犯。 5、司法实践中,针对Z某此种在卖淫集团中发挥协助管理的行为多认定为辅助性行为,一般定性为从犯。 综上所述,Z某在共同犯罪中并不是发起人、投资人以及经营模式的创建者,所发挥的仅是辅助性、帮助性作用,依法应当认定为从犯。即使认定中Z某构成组织卖淫罪,依法也认定其是作用较小的从犯,对其减轻处罚。 (三)Z某系主动投案的,并且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依法应当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 (四)Z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认罪认罚,如实供述并主动提供卖淫集团股东W某某、W某某的线索,其社会危险性也相对较小,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本案中,Z某对于整个组织卖淫集团并没有控制作用,既无权控制卖淫人员,也无权对集团内部已存的管理制度进行更改,Z某的角色无异于普通卖淫集团中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的角色,均是无管理权,仅从事一般性的帮助工作,领取固定的工资,依法应当认定为协助组织卖淫罪。再退一步考虑,即使认定Z某构成组织卖淫罪,Z某也是组织卖淫罪的从犯,此时综合考虑到Z某自首、初犯、偶犯、犯罪未遂以及认罪认罚的情节,依法可以对Z某给予更大的从宽处罚程度。请求法庭在量刑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对被告人Z某予以减轻处罚,给其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五、办案结果 检察院量刑建议为五年,一审判决被告人Z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六、办案心得 作为辩护律师,在辩护时不仅要详细分析此罪与彼罪的区别,也应当为犯罪嫌疑人充分考虑在此罪下的各项减轻、从轻情节,为犯罪嫌疑人进行多面辩护,避免嫌疑人的权益受损。本案中,辩护律师通过仔细研究案卷,查阅相关法条,最终以两个辩护方向同时展开辩护,最终为嫌疑人取得了较低的量刑,使得被告人得到了公正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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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024-04-26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孙媛媛律师为涉嫌诈骗罪、偷越国境罪当事人辩护,成功减少刑期,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案情简述】 当事人3年前在前往成都找工作的路上偶遇初中同学,听闻可以去柬埔寨从事高薪工作而受到鼓动,于是随同学主动前往,在与其他几人到达云南边境后,通过爬山等方式偷渡进入缅甸境内,途中当事人发觉不对曾想逃跑,但已被控制而无法离开,最后被迫进入缅甸某诈骗团伙从事诈骗工作,中途其与同事策划了两次逃跑,第一次失败,在诈骗团伙待了9个月后终于第二次逃跑成功,并在缅甸当地一家中国人开的火锅店打工,直至23年国门开放才通过正常途径顺利回国,回国后第一时间回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自首,并被取保候审,后于24年1月取保期满被拘留。   二、【辩护思路】 阅卷后,辩护律师认为在案证据可以表明当事人涉嫌诈骗与偷越国境罪,但其中途一直计划逃跑,证明其主观恶性不强,且在诈骗团伙工作期间未接触实质性的诈骗工作内容,属于地位很低、作用很小的基层员工,工资收入也很低,同时回国后第一时间去自首,加之其文化水平又较低,无较强的辨别能力,此前表现又良好,属于初犯、偶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三、【办案结果】 在当事人数罪并罚的情况下,法定刑原本为有期徒刑三到四年,辩护律师与检察官充分沟通,给出了诈骗罪、偷越国境罪数罪并罚,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一万的量刑建议。在向家属充分解释后,家属也表示接受这一结果,并希望辩护律师劝说当事人接受并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辩护律师在与当事人会见告知了检察官的量刑结果和家属意见后得到当事人同意,最终辩护律师辅导当事人在看守所与检察官顺利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四、【办案随笔】 本案是自去年全国下半年打击境外缅北电诈犯罪活动后,承办单位办理的第一起境外电诈案件,因此整个办案流程进行的很快,检察官也与辩护律师坦诚沟通,表示由于案件性质特殊,确实无法给H某给到缓刑建议,所以在综合考虑H某的各项减轻、从轻情节后,尽可能给出了最轻的量刑建议。所以对于这种性质特殊的案件,与当事人和家属做好法律和政策、大环境的解释非常有必要,最终顺利促成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订,得到一个让当事人和家属都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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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024-04-26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孙媛媛、周豪律师为涉嫌诈骗罪当事人辩护,成功减少刑期

一、【案情简述】 当事人在2022年8月底入职了一家公司,声称收入高,还包吃住,入职后第二天就恰逢成都市新冠疫情封控,于是和同事一直待在公司租住的宿舍直到解封,后工作一周左右被公安当场挡获。在工作期间其通过公司提供的软件加外国人为好友,再由上级实施诈骗。   二、【辩护思路】 阅卷后,辩护律师认为在案证据可以显示当事人上班时间很短,且在团队中实施的工作作用很小,地位很低,同时他在疫情封控期间也并未实施诈骗行为,可以将这段时间的诈骗条数从总诈骗条数中予以剔除,从而降低总的诈骗条数,进而降低其量刑。   三、【办案结果】 承办法官并未认可辩护律师的要将疫情期间的条数予以剔除的观点,仍然在基于同案犯的既有判例基础上进行判决,认可了未遂、从犯、立功等减轻、从轻情节,最终将当事人的量刑从法定刑十年以上降为有期徒刑一年。   四、【办案随笔】 对于电信诈骗这类案件,认定方式对于当事人的刑期至关重要,在四川地区基本是按团队共同金额或者发送条数来对个人的刑期进行认定,这就导致最后刑期会很严重,因此,如何与检察院、法院沟通,如何向当事人解释、辅导,让其尽量接受这一认定方式就非常关键,尤其是最后结果不太乐观的情况下,给当事人做好心理安抚也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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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2024-04-25

王某涉嫌袭警罪一案,四川卓安(宜宾)律师事务所何冰冰律师为其积极辩护,获得酌定不起诉的良好效果

一、【案情简述】 2023年4月19日23时许,成都市公安局某分局民警W某、辅警L某接指令到成都市高新区某门口处理一起醉酒求助警情。现场有王某和另外两个醉酒男子,在出警过程中,民警在将另外两名醉酒男子扶上120救护车准备送医院醒酒时,王某突然脚踢民警W某腿部,随即两名警察对王某进行控制,过程中王某又用拳头击打辅警脸部,造成其面部软组织伤。   二、【辩护思路】 1.辩护人对王某袭警的行为不持异议,但结合其作案动机、原因、手段、后果等因素综合考量,建议对其酌定从轻处罚 2.王某到案后认罪认罚,悔罪态度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3.王某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较低,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三、【裁判结果】  检察院认为王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初犯等从轻、从宽情节,决定对王某酌定不起诉。   四、【办案随笔】 法律知识在不断的完善和更新,需要不断的学习才能应对不断发展的社会;而办案的技巧和能力要在熟练的掌握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相互的学习、借鉴、交流以及实践、探索而得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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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2024-04-25

S某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案,卓安律师事务所詹勇律师经过不懈努力,但因相关机构拒绝配合始终无法拿到案卷材料,遗憾被驳回。

案情简介 自2016年9月份开始,申诉人S某伙同L某(已起诉)资并购买制毒所需的麻黄素等原料和制毒工具,长期在某市某区和某1市某区等地制造甲基苯丙胺(冰毒)。后S某因与L某分赃不均产生矛盾,不再亲自参与毒品的制造行为,为进一步牟取高额报酬,S某安排Y某(已起诉)代替其本人帮助L某制造毒品。2017年1月,Y某根据S某的指使,在L某位于某市某区某路段某城小区XX栋X单元XXXX号的租住房内(以下简称“某城”XXXX房)共同加工制造甲基苯丙胺,并对L某的制贩毒行为进行跟踪和监督。同年1月27日14时许,民警根据线索在“某城”XXXX房电梯口处挡获L某,当场从其随身携带的塑料袋中查获两包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晶体共计*****.**克,含量为**.0%、**.9%,随后在该租住房内查获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晶体***克,含量为**.3%,查获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体十兴处共计*****克,含量为*.*8%至**.*%不等。 一审中,S某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制造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二审亦被驳回。 判决后,家属委托承办律师为当事人申诉。   辩护思路 经过会见S某,根据事实与法律,辩护人的具体申诉思路如下: Ⅰ S某在退出制毒团伙后没有继续参与,不能认为Y某继续参与制毒就推定S某一定在参与,一审法院认定的相关事实有误。 Ⅱ S某在退出后的制毒重量与其本人无关,应酌情予以轻判 。   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接受申诉人家属委托之后,立即前往四川省高院提交申诉立案手续,并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了申诉人,详细介绍了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向申诉人转达家人的嘱托。在了解申诉人有关案件事实情况后,同时多次与承办法官就案件问题进行沟通,在始终无法取得涉案卷宗的情况下,尽可能综合掌握的全案事实最终撰写并提交了《刑事申诉书》。   办理结果 充分发表申诉意见后,某院驳回申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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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2024-04-25

Z某涉嫌强奸罪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李颜曦律师经过不懈努力,未变更罪名减轻处罚。

案情简介 Z某16岁,对方女孩6岁 案子已经到检察院,已签认罪认罚 没有多的实质证据,但是口供不利,Z某智力也有问题,对方父母不愿意协商 。 承办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分析认为量刑偏重,从现有证据来看怀疑有诱供骗供的可能性。   辩护思路 经过查阅案件卷宗及会见Z某及其家属,根据事实与法律,辩护人的具体辩护思路如下: Ⅰ 现有证据仅能证明Z某实施了一次强奸行为,只有排除了合理怀疑,留下唯一合理结论,才能对被告人定罪处罚。对其余两次行为建议不予认定。 Ⅱ Z某系智力发育迟缓的精神病人、未成年人,同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情节。   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接受被告人家属委托之后,通过对卷宗的详细阅览,仔细核对侦查机关《起诉意见书》、检察机关《起诉书》所提及的相关事实和证据体系,寻找案件的争议焦点和突破口,整理卷宗相关材料形成初步阅卷笔录。后续通过对该案件进行团队研讨,确定基本辩护方向,并且积极与案件承办人沟通,先告知其对该案件的可能判决,随后指出可能存在的减刑指标,共同确定最终辩护意见。   办理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人Z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办案随笔 本案中,受害者年龄较小,被告人所犯为强奸罪加重情节,量刑较重,并且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被告人和被害人及其家属口供不一致,所以辩护律师更应当详细了解案情发展,了解被告人犯罪故意,以此开展辩护思路,结合合法有效的辩护意见,从而获得减刑。 辩护人充分结合被告人犯罪时未成年、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的身份和精神状态条件,结合他人口供以及相关有效医学证明,为被告人获得减刑条件,最终被判刑七年六个月,为被告人依法争取了减刑结果,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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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2024-04-24

J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妨害药品管理罪,黄海燕律师为其辩护,获法院贩卖毒品罪无罪

罪名:贩卖毒品、妨害药品管理 结果:贩卖毒品辩护无罪、只承担妨害药品管理一罪 亮点:贩卖毒品没有主观明知的基础上不构成犯罪、法院采纳辩护意见 焦点:嫌疑人J某是否具有贩卖毒品的故意、是否以毒品价格交易药品。 封面语:个体工商户在贩卖兽用药品过程当中发现大量(250公斤)西地那非、盐酸替来他明等其他限制买卖药品原材料。并在使用的西地那非当中发现精神类、致幻药品原料咖啡因。经过黄海燕律师团队介入成功将贩卖毒品摘除、判决结果按照妨害药品管理一罪定罪处罚。   一、案情简介 2021年下半年开始J某向自己的承销人张某出卖盐酸替来他明、和西地那非等兽用药品,张某却向下层零散客户宣称自己贩卖的盐酸替来他明具有和大麻一致的效果,能够给人带来吸食毒品的幻觉,遂即大量向散客出售盐酸提来他明,J某对此并不知情,同时持续保持给张某的供货,直至案发,被西安市新城区某派出所按照贩卖毒品抓获,并在家中同时查获大量药品、以及药品原材料,共计1.5吨左右,在家属已经委托一名其他律所律师的前提下,重新找到黄海燕律师团队请求黄海燕律师团队对其帮助。   二、办案过程 在和J某家属多次沟通后,家属义无反顾的委托了黄海燕律师团,并指定由其为自己丈夫进行辩护,同时解除了之前对其他律师的委托,接受委托后黄海燕律师迅速组织了专案团队将案件进行分析,并开展以下工作: 1、迅速进行会见了解具体情况 2、组织团队成员进行讨论案件情况 3、与审查起诉机关、法院进行沟通 为最大限度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黄海燕律师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并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就嫌疑人涉案情况进行了多次庭下沟通。   三、办案思路 辩护人认为J某仅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一罪 一、辩护人认为J某不构成贩卖毒品罪。 J某并不是张某唯一的供货商,张某的其他涉案材料(麻黄碱、咖啡因)可能是从其他来源购入。 J某所贩卖的枸橼酸西地那非批次检验合格不含有其他违禁品杂质。 J某并未赚取较大差额,其买入卖出价格在化工品交易合理范围内。 二、犯罪嫌疑人J某针对贩卖盐酸替来他明行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具有从轻处罚情节。 犯罪嫌疑人J某虽然有劣迹,但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累犯或者前科,在构成犯罪的程度上仍可以认为其属于初犯、偶犯,可以作为酌定从轻情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J某家庭贫困,仍有两个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和无固定收入来源的父母需要赡养,希望人民法院在判处罚金刑是考虑其家庭特殊性予以适当减免。 犯罪嫌疑人J某在贩卖化工品时已经严格注意对方的资质,在从未向非企业以外的个人销售,其主观上具有避免违法的心态,同时也做到了一般销售者的审慎态度,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量。 犯罪嫌疑人J某当庭已有悔罪表现,可以作为酌定从轻情节予以考虑。 J某贩卖的化工品并未产生严重的社会影响以及危害到人的身体健康的情况,也并未受到任何单位的投诉和举报和处罚,其销售的物品具有较好的质量同时具备出厂生产合格报告,合议庭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揭示2022》第十条,可以作为酌定从轻情节。   四、办案结果 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考虑了无罪的可能和罪轻的情况,将检察院起诉的涉嫌贩卖毒品予以否认并且认定其仅仅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一罪,撤销了对其量刑建议十年的结果,采纳了辩护人两年有期徒刑的建议。   五、办案心得 关于涉毒案件一直都是我们国家的红线案件,我们国家从鸦片战争开始到现在,无时无刻不在和毒品犯罪做斗争,在各个过程当中都体现了对毒品的零容忍 作为销售药品并且有销售药品资质的一般经营者,自己无可厚非的和一些常见的药品会经常打交道,尤其是在进货的过程当中尤其是在外国的进货原料当中也有不可避免的出现一部分在国内属于黑灰产业的原材料,并且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大量流通,就有意无意的涉嫌了犯罪,甚至是毒品犯罪。 自己做到了一些防范措施比如J某一样采取了留取营业执照看对方经营资质的方式,也是避免不了接触到刑罚的处罚范围,这个时候如果有律师能够在案发前提前介入对企业进行合规检查可能会极大避免产生刑事后果。 同时在发现公安机关对案件定性非常严重的情况下,尤其是多罪名的情况下,要冷静分析针对不同罪民的形式构成要进行严格把握,先对整体进行评价后再针对各个罪名进行分别论述评价,才能达到最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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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2024-04-24

黄海燕律师代理W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从轻处罚

罪名:开设赌场罪 结果:低于法定刑从轻处罚 亮点:认定当事人参与程度低;对赌博场所贡献较小 焦点:开设赌场当中的股东是否是从轻情节;有赌博前科是否会作为加重情节;开设赌场的发展会员面向范围是否决定量刑情节。 封面语:一般麻将馆构成赌场情况下,辩护人巧用从业情节以及股权构成比例巧妙开脱量刑情节从而得到从轻处罚结果。   一、案情简介 2022年4月被告人W某龙伙同被告周某、裴某、W某在西安市高新区,某综合楼2004房间内开设赌场,其中W某龙占股60%,裴某、W某分别占股20%,周某占股20%,四人均有招揽赌客到上述赌场开展打麻将或者推对子等赌博活动,每一段时间W某龙均通过微信的方式向三人进行分红,2022年11月2日公安机关在现场将W某龙和裴某抓获,并现场扣押赌资22600元,2022年11月8日周某和W某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   二、办案过程   W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拘留在某区看守所,其配偶到律所向黄海燕律师咨询案件情况以及后续发展,并考虑先与W某进行会见,之后考虑是否委托,因其自己生孩子,将委托事项交给了W某的朋友,冯某代为跟进。 黄海燕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了下列工作: 1、及时多次至看守所与W某沟通案情 黄海燕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到某区看守所向W某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普及法律知识,疏导其焦虑情绪。案件承办过程中,黄律师多次联系W某告知涉案情况、及时反馈办案进度。 2、组织团队成员讨论案件 在了解案情后,黄律师迅速组织团队成员针对本案进行讨论,团队成员各抒己见,群策群力,最终形成了本案的办案思路。 3、与侦查、检察机关依法沟通 为最大限度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黄律师及时向侦查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书,并与侦查、检察机关就嫌疑人涉案情况进行了多次沟通,在审判阶段也在庭审后多次约见主审法官,将庭上工作补充扎实。   三、办案思路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W某参与到赌场分红时间短,本身并不直接管理赌场事务,加之分的股份占比仅为10%辩护人认为其涉案程度交轻社会危害性不大,具有从轻或者减轻的客观条件。 该赌场所吸引的赌客均为W某龙、周某、W某、裴某四人朋友圈层,其并未向社会不特定第三人进行宣传或者吸收不特定人作为赌客来源,且案发时涉案参赌人员并非是由W某组织参与的赌博,辩护人认为W某在该赌场中起到的作用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受限且固定。 被告人W某依法属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可以认定其具有自首情节。 被告人W某在公安阶段已认罪认罚属于其量刑幅度应当从最宽认定。 被告人W某家属根据W某的意思表示已经将全部违法所得予以缴纳已经完成了全部退赃退赔程序属于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情节。 被告人W某配偶尚在哺乳期内无固定生活来源,且尚有一婚生子王某某需要W某抚养,希望人民法院考虑其家庭特殊性予以酌定从轻处罚。 被告人W某家庭较为贫困希望人民法院在考虑相适应的人身刑以外对于罚金刑予以适当减免。  被告人W某虽有行政处罚不良记录,但并非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前科,在刑事犯罪层面上仍不属于累犯。   四、办案结果 最终一审法院考虑辩护人提出的从犯、自首、不构成累犯等办案思路全部予以确认,最终给与8个月有期徒刑。   五、办案心得 关于赌场的认定西安市的认定还是非常严谨的,对于一般的麻将馆只要出现抽头渔利、向社会不特定人群收取服务费用以及现场赌资达到法定数额的情况都会构成开设赌场罪。 但是针对开设赌场罪,也要区分作用的大小,对于没有起到主要作用的股东、没有参与经营管理的股东以及肯定和执行股东是不一样的,本案是有明确的出资比例的划分的并且各个嫌疑人供述内容基本上一致,属于开设赌场罪当中事实清楚的一类案件,如果遇到赌场情况不明确的开设赌场案件,还是需要严格划分主要和次要责任,做到责任和工作挂钩,最终达到主从犯严格区分。 关于自首的情况,不少法律规定,自首是属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W某在会见的过程当中认为自己的供述表达和案卷当中有细微出入,想进行开庭解释,在黄海燕律师的详细讲解下,在并未影响到案件实质的情况当中,做到了供述一致的结果,稳定了供述,从而使得一审法院从而能够认定自首情节,为嫌疑人能够从轻减轻处罚打造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作为律师黄海燕律师始终奉行对当事人有益才是应当坚持的观点,始终高品质的为当事人提供最佳的解决方案,从无罪到罪轻,始终筛选对当事人最有力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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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2024/04/28

10:17

周娜律师参加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

天津刑事律师周娜参加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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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2024/04/28

10:02

合肥刑事律师徐权峰团队——徐权峰主任就某诈骗罪、盗窃罪申诉案件向安徽省高院沟通

2024年4月28日,安徽金亚太党总支副书记、金亚太高级合伙人、合肥徐权峰律师团队首席律师徐权峰主任办理某诈骗罪、盗窃罪申诉案件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沟通。   团队介绍: 徐权峰团队所属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团队成员均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以专业服务为宗旨,以团队合作为保障,致力于打造专业的律师服务团队,为企业、个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从客观实际出发,秉持“超前、务实、至诚、优质”的服务理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曾多次受邀为全国、全省律师同仁、公检法等司法机关以及各地的医疗机构培训与授课。 依托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的平台优势,在徐权峰主任的带领下快速发展,成为一支专业化的精英团队,擅长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的处理,团队发展至今,处理过数百起案件,案件均获得良好结果,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联系我们:18555158158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座28层刑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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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2024/04/28

10:01

合肥刑事律师徐权峰团队——徐权峰主任就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毁坏财物等案申诉案件向安徽省高院沟通

2024年4月28日,安徽金亚太党总支副书记、金亚太高级合伙人、合肥徐权峰律师团队首席律师徐权峰主任办理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毁坏财物等案申诉案件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沟通。   团队介绍: 徐权峰团队所属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团队成员均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以专业服务为宗旨,以团队合作为保障,致力于打造专业的律师服务团队,为企业、个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从客观实际出发,秉持“超前、务实、至诚、优质”的服务理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曾多次受邀为全国、全省律师同仁、公检法等司法机关以及各地的医疗机构培训与授课。 依托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的平台优势,在徐权峰主任的带领下快速发展,成为一支专业化的精英团队,擅长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的处理,团队发展至今,处理过数百起案件,案件均获得良好结果,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联系我们:18555158158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座28层刑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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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2024/04/28

08:49

安翠红律师会见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苑某

安翠红律师会见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苑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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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2024/04/28

08:47

安翠红律师与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罪的徐某进行案情沟通

安翠红律师与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罪的徐某进行案情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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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2024/04/27

21:38

成安律师受邀在“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第六期)”作专题授课

4月25日下午,由华东政法大学公共法律服务学院、中国国际律师培训中心、沪法网共同主办的“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第六期)”正式开班。 4月27日晚上,庭立方核心导师、卓安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成安律师受邀就“当前刑事法律服务市场及律师应对”作专题授课。 成安律师聚焦于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对行业的发展过程进行了简明扼要地梳理,指出目前律师行业存在的痛点。随后,成安律师通过自身经验对刑事法律服务市场进行了深入分析后,指出了目前刑事法律服务供给侧存在的问题,他表示,未来的刑事法律服务中,服务体验将会成为品牌差异化的核心要素,体验创新将为法律服务带来新的增长。 接下来,成安律师详细介绍了庭立方“S2b2C"的平台运营模式,通过“总部供应链大后台+地方运营强中台+律师服务精前台”定义刑事法律服务行业。他以庭立方平台为卓安总所赋能为例,从门店管理、运营人员派驻、律所客户运营、核心体系等八大方面赋能方向展开详细、充分的诠释与讲解。 最后,成安律师总结道,想要刑事法律服务模式具有竞争力必须包含:数字化系统+运营体系+能力提升+运营赋能。 整个课程历时两个多小时,现场近300名律师学员共同学习成安律师关于刑事法律服务市场的思考与运营经验,课后,大家纷纷表示课程内容翔实,经验宝贵,十分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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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024/04/26

18:58

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解文清律师在二审阶段向上海市一中院申请阅卷

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解文清律师在二审阶段向上海市一中院申请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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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024/04/26

15:45

周律师的会见日常。

开设赌场案,流水两千万,跨省来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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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021

什么是拘留

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的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到15日,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司法拘留: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刑事拘留:是指执法机关在一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刑法》。法

09-28

2021

刑事拘留拘留一般是多少天

一、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二、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根据上述

04-28

2024

帮别人走帐5万左右,现以定刑一年十个月,如果退赃款可以改成缓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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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创启律师事务所前身为“云南聿展律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云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总部设在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园区内,依托园区优势资源,致力于打造立足于云南本土、放眼全球、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律师行业品牌。 创启以“做客户的伙伴”为服务理念,不止于满足客户所需,更关注实现客户目标的方式,致力于为客户在广泛的业务领域提供优质、高效、全面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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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卓建忠赢律师团)

广东省深圳市

忠赢律师团,系卓建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优秀刑事专业团队,得名取自《论语》“为人谋而不忠乎”,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标准化、可视化、人性化”的一站式优质法律服务。  服务范围: (一)刑事辩护、报案控告、刑事诉讼代理; (二)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培训、刑事案件紧急应对处理、企业内部反舞弊调查; (三)企业合规专项、刑民交叉业务、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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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云善律师事务所

陕西省西安市

陕西云善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20年11月18日,是经陕西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由青年律师吴科、李明炫、高齐、张钢印、蔡倩雯和魏靖鑫等在秦匠刑事律师团队的基础上筹建起来的一家以刑事辩护和非诉(风控)业务为主的综合专业律师平台。 我所致力于专业化、流程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提供严谨细致、层次分明的法律服务。大团队坚持走精英团队路线,将单个律师的专业优势整合,能针对每一项法律服务需求的特点和难点,组建人员构成科学合理的律师团队办理案件,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设有成熟的法学专家论证机制,以更好地在知识结构、时间与效率等方面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强调信息化、法律工具化的有效性和程序性法律服务模式。 针对刑事业务和律所运营,暨“庭立方”刑事机构协同律所开展与“法律先生”、“法蝉”和“华律网”为合作契机的数字化和模块化律所网络模式,走信息化和多媒体相结合的新型律所法律专业建设模式,致力于“新基建”和“一带一路”政策形势调整律所的产业与专业对接模块的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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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门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卓安所”)。总部扎根成都,辐射全国,陆续创建昆明、西安、宜宾等分所。卓安所专注刑事领域,擅长刑事诉讼、刑事风控、刑事合规业务,已办理8000余件刑事案件,为10多万名刑事法律服务需求者提供过线上、线下法律咨询及法律帮助。 卓安所深耕刑事领域20余年,拥有60余名专业律师。由前法官、检察官、公安、名校高学历人才组成的复合型律师团队,群策群力,从不同视角共同探讨案件,只为做最好的辩护。截止到目前,卓安已承办刑事案件8000余件,覆盖了刑法全部常见罪名。 卓安所注重法律共同体建设,将办案经验总结分享给全国各地的律师、法官、检察官、公安、公职人员、企业家。其中,为公安机关授课68场培训3000余人,为检察官授课129场培训5000余人、为法官授课37场培训1000余人。 同时,卓安所还是一家高度协作化、流程化、职业化的律所,分工协作让律师专注专业,每个环节都由最擅长的人才主理,疑难案件组成专家组专题研讨把关,为客户提供最有体验的刑事法律服务。凭借职业化的管控、标准化的流程、精细化的办案态度保障案件的品质。 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我为你辩护。遇刑案,找卓安。 8000+件刑案 400+锦旗感谢 500+重大影响力案件 300+无罪化处理案件 500+缓刑 500+取保候审 300+死刑案件 500+毒品案件 600+官员案件 卓安的客户理念: 一切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 卓安的目标: 做一家有价值的律所 让客户满意——为客户创造价值 对员工赋能——提供美好生活方案 让合伙人成长——有职业成就感 在行业做输出——争做引领行业律所 对社会有贡献——推动法治点滴进步 卓安:一家“专精特新”,不一样的律所 一个行业改变,是从客户运营开始的,我们最大的不同在于律所同律师共同创造客户,并赋能律师服务客户。 专:专一、专业、专注 精:精细化分工、精细化产品、精细化作业 特:特色模式、特色运营营、特色激励 新:新组织、新场景、新服务、新生态 卓安:一家高度协作化、流程化、职业化,注重运营分工的律所 团队成立了两大中心:运营中心、业务中心。通过全面采购刑事律师平台的供应链服务,实现流量运营、内容运营、产品运营、客户运营、品牌运营、文化运营、组织运营、财务管理。通过搭建各类业务部门,重点关注暴力犯罪、食品药品环境犯罪、知识产权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企业合规业务及相关产品,为客户提供最有体验的刑事法律服务。 卓安:一家为全国公检法律师刑事法律职业共同体分享执业技能的律所 卓安律师成为核心导师,在全国刑事律师平台打造以互动训练,以学员为中心的授课模式。面向法律职业共同体授课分享办案技能,探索公检法律师四方同堂培训新模式,开启职业培训新思路。卓安导师们足迹遍及百余座城市,为公检法、企业家、公职人员等两万余人,主讲800余场法律职业培训讲座。 卓安:一家以律所为中心、以客户为中心、以律师为中心的数字化律所 团队致力于用数字化重新定义刑事法律服务,并成立了自己的数字化技术团队和运营团队。通过打造数字化画像让律所法律服务看得到,数字化再造场景实现律所数字孪生,数字化管理系统让管理高效,让律所的法律服务变得可触、可感、可信。从预约、上门、谈案、签约、服务到留存,通过数字化打造极致客户全生命周期的法律服务客户体验。围绕律师找业务数字化、做业务数字化、知识服务数字化,全面提升效率,优化体验。 卓安:一家吸引了大量学者、前公安、法官、检察官、资深律师等复合型人才的律所 深耕刑事领域20余年,2名博士后、12名博士、10所知名高校教师、16名原公检法资深从业者,40余名资深律师,运营人才、专业人才、专长人才集聚一堂,群策群力从控、辩、审、学等不同视角共同探讨案件,只为做最好的辩护。 卓安:一家产学研一体化的律所 全国知名的刑事律师成安博士担任首席律师,带领北京大学、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各大知名高校毕业的博士、硕士共同组建创办。凭借专业的办案能力、高超的办案水平,及以客户为中心的办案风格在四川乃至全国法律行业内享有盛誉。同时,团队围绕公检法运行机制、律师辩护、办案程序、犯罪类型等进行专项研究,共推出65本专著书籍,200多篇学术论文,参与全国各地行业内数百个学术论坛、分享沙龙。 卓安:一家拥有全生命周期刑事法律服务产品的律所 团队致力打造人性化、透明化、专业化、职业化且高效的极致刑事法律服务体验。围绕客户做全生命周期管理,把刑事法律服务推向前端和后端,为此打造了客户所有场景的刑事法律服务产品体系,包括轻法服务、普法产品、刑事风控产品、刑事合规产品、刑罚执行阶段的产品 。不仅如此,每个客户不仅有专业的律师服务还配有职业的客户经理。为了让身陷痛苦的客户及家属感受法律的温度和力度,特别制定了 《客户全生命周期管理手册》、《法律服务产品手册》、《案件质量品控手册》。 卓安:一家平台化职业运营管理,拥有全国刑事领域生态的数字化律所 在全国首创平台化运营,通过委托运营的方式,将律所的运营赋能由平台提供,用互联网思维把刑事领域的传统业务重新做一遍。分工思维、平台思维、跨界思维、运营思维、互联网一直贯穿于律所的运营管理中,针对刑事领域垂类产品精耕细作,通过数字化、在线化重塑律所场景和业务场景,律师专注于业务办理和业务提升,便捷高效,提升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增强客户体验。同时,通过运营平台建立起全国刑事律师、刑事专业和刑事资源的生态,与全国各地刑事精英形成良性互动,打造良好沟通平台。 卓安:一家深受客户信赖的律所 为数十起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如“刘汉案” “李昌奎案” “悍马醉驾案”等案担任辩护。超过300个案件获得了无罪化处理,取得了6个珍贵的无罪判决。大量案件获得取保候审、缓刑、罪轻辩护等极好的社会效果及庭审效果,超过5000多名家属及被告人对卓安服务满意度极高,为律师赠送400余面锦旗表示感谢。 卓安:一家拥有全国影响力的律所 卓安业务遍布全国,所承办的大案要案均获得过CCTV,以及各省市电视台报道,引起了《中国法制报》《南方周末》等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卓安深受行业认可,获得四川省律师行业党建标准化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四川省先进党组织、四川省律师行业文化名所等多项荣誉。多位律师受聘为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四川旅游学院生态法治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等多所高校特邀研究员,为四川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成都市政法委、成都市政府、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律协刑事合规委等30余家公检法、律协顾问单位提供优质的咨询顾问服务,获得100+荣誉表彰。 同时,卓安律师参与授课指导的亚布力人民检察院“司法云庭荟”创新做法就取得了最高检认可——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创新100例》。中央政法委组织第三次全国政法干部学习讲座,时任最高院副院长在此次论坛上引用了卓安律师参与授课的全国刑事律师平台·出庭技能培训班培训视频,对这样的律师培训模式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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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是庭立方刑事律师平台,由原望之辩刑事团队发展和壮大形成,是专注刑事业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是在刑事诉讼各阶段提供诉讼法律服务,以及为客户提供包括并不限于刑事风险防控、职务犯罪预防、财富风控、税务风控在内的刑事合规和刑事风控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由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和知名刑事风控讲师龚振中担任首席律师,本所律师多人为刑法或刑事诉讼法的法律(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多数具有司法实践经验,拥有20多年的办理刑事案件的实际经验,精通刑事法律、具备娴熟的刑事辩护技能。兼任广西区司法厅法律顾问、广西区公安厅维权专家顾问、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行业协会及学术组织负责人,先后参与过多部刑事方面的重要法律的修改和论证工作。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还依靠、整合和运用提供的大后台,小前台、刑事风控学院和刑事律师联盟等资源,运用互联网技术,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刑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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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郑州市

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系2020年河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位于“天地之中”郑州。团队成员由一群法律功底深厚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刑事辩护律师组成,其中多名律师拥有十年以上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   团队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及实践经验的优势,为客户提供精细专业的刑辩服务,主要在刑事诉讼各阶段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同时,团队注重与时俱进,根据企业特性提供优质、专业的刑事合规、刑事风险控制等非诉讼法律服务。   作为一家专注办理刑事业务的专业律所,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致力于成为河南最具影响力的刑事律师团队。团队坚持以证据裁判为原则,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精湛的证据分析辩护方法为当事人提供无罪、罪轻的辩护,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根据多年的刑事辩护经验,团队还分析总结出一套系统完善的辩护流程。从案件的基本进程为主线,将案件从侦查、审查起诉至审理阶段总结出辩护工作流程,力求为当事人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服务。   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依靠、整合庭立方刑事律师平台的资源,运用互联网技术,以专业为本,以维护当事人利益为最高原则,以诚信为基本准则,集合团队的集体智慧,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打造刑事辩护专业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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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嘉乐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

甘肃嘉乐律师事务所是2019年5月经甘肃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律所秉承团队化办案,人性化服务,精细化管理的理念,打造真正意义上的精品、专业刑事律所。不求“大而全“,只求”小而精“。 律所成立一年来,我们秉承“把专业做到极致”的办案理念,案件取得了很好的辩护效果,主要有: *德合拉加强迫交易案,蒙彦龙寻衅滋事案起诉时四个罪名,经过辩护最后定罪的罪名只有一个。 *张丹丹故意伤害案,被省高院列为刑事观摩庭,兰大法学院组织研究生观摩了庭审。 *马来海麦故意杀人案,经过律师深入细致的工作,使得被告人被判死刑的案件,二审发回重审。 *马进孝滥用职权案免刑 *唐致虎滥用职权案免刑 *李燕私分国有资产案不起诉 *王进海包庇案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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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合肥 胡瑾刑辩律师团队

安徽省合肥市

盈科合肥 胡瑾刑辩律师团队,是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资深刑辩大律师胡瑾律师领衔的专职刑事律师组建的刑事辩护团队。本团队的核心成员有胡瑾律师、汪良敏律师、钟磊律师、孙经纬律师、李永光律师、徐成军律师、付磊律师、邓国敏律师、王丹丹律师、汪剑律师、王成律师、王强律师、文俊律师、刘良强律师、汤康康律师等。 在胡瑾律师领导下,该团队汇聚刑辩精英,提供专业服务,以“坚守刑辩人职业品质,实践刑辩律师职业精神,强化刑事辩护技能,展示专业刑事律师职业形象”为根本,倡导刑事律师职业化理念,致力于成为安徽有巨大影响的刑事律师团队! 团队成立至今,团队律师已成功为上千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近千名犯罪嫌疑人被减轻、从轻处罚或无罪释放。团队律师在毒品犯罪、职务犯罪、故意伤害(杀人)犯罪、金融诈骗类犯罪、网络犯罪等领域皆有非常高的研究与造诣,取得了行业内外专业人士的一致称赞与认可,与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建立起了常效的沟通机制以及学习氛围。 精湛的执业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是盈科合肥刑辩团队代理每起案件取得理想效果的坚实基础。团队律师具有扎实的刑事法律功底,团队律师经办近千起刑事案件,包括多起标的上亿元、数千万的合同诈骗案、集资诈骗案、行贿受贿案、刑民交叉的挪用公款案等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均取得理想效果,辩护技巧和案件结果获得当事人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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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17:50

合肥刑事律师徐权峰团队—徐权峰、储博刚律师接待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案件当事人并接受委托

2024年4月25日,安徽金亚太党总支副书记、金亚太高级合伙人、合肥徐权峰律师团队首席律师徐权峰主任,毒品犯罪辩护部副主任、团队合伙人储博刚律师接待某涉开设赌场罪案件当事人并接受委托。   团队介绍: 徐权峰团队所属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团队成员均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以专业服务为宗旨,以团队合作为保障,致力于打造专业的律师服务团队,为企业、个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从客观实际出发,秉持“超前、务实、至诚、优质”的服务理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曾多次受邀为全国、全省律师同仁、公检法等司法机关以及各地的医疗机构培训与授课。 依托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的平台优势,在徐权峰主任的带领下快速发展,成为一支专业化的精英团队,擅长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的处理,团队发展至今,处理过数百起案件,案件均获得良好结果,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联系我们:18555158158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座28层刑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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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024.04.25

13:54

合肥刑事律师徐权峰团队—徐权峰、储博刚律师接待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案件当事人并接受委托

2024年4月25日,安徽金亚太党总支副书记、金亚太高级合伙人、合肥徐权峰律师团队首席律师徐权峰主任,毒品犯罪辩护部副主任、团队合伙人储博刚律师接待某涉开设赌场罪案件当事人并接受委托。   团队介绍: 徐权峰团队所属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团队成员均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以专业服务为宗旨,以团队合作为保障,致力于打造专业的律师服务团队,为企业、个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从客观实际出发,秉持“超前、务实、至诚、优质”的服务理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曾多次受邀为全国、全省律师同仁、公检法等司法机关以及各地的医疗机构培训与授课。 依托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的平台优势,在徐权峰主任的带领下快速发展,成为一支专业化的精英团队,擅长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的处理,团队发展至今,处理过数百起案件,案件均获得良好结果,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联系我们:18555158158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座28层刑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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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024.04.25

10:59

西安刑事律师商瑶、刘琳娜前往蓝田县人民法院就W某涉嫌强奸罪一案出庭为其辩护

2024年4月25日,西安刑事律师商瑶、刘琳娜前往蓝田县人民法院就W某涉嫌强奸罪一案出庭为其辩护,现案件由蓝田县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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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2024.04.24

23:10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前往北流市人民法院出庭参加L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的庭前会议

2024年4月24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前往北流市人民法院出庭参加L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的庭前会议,就排除非法证据、申请调取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等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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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2024.04.24

15:39

2024年4月9日,龚振中、黄露仪律师到河池市环江县法院参加涉嫌受贿罪等案件的上诉人H某某的二审开庭庭审活动

2024年4月9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黄露仪律师到河池市环江县法院参加涉嫌受贿罪等案件的上诉人H某某的二审开庭庭审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学院核心导师;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同望应用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广西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广西自治区优秀律师。 龚律师先后办理和指导过1000多件刑事案件,曾为数百名被告人进行过刑事辩护;多名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等刑期之后,经过龚律师的辩护,二审改判为死缓、缓期、不起诉、无罪或减轻、从轻处罚;发表过数十篇刑事方面的专业文章。 龚律师先后担任过广西区党委统战部、广西区公安厅、广西区司法厅、广西区工商联、广西区消费者协会的法律顾问或专家顾问。 龚律师带头成立了刑事专业所-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企业及企业家等57个领域刑事风控的专题研究,给广西投资集团等近400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500多场(次)刑事风控和刑事合规的讲座与培训。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1号荣和e中心A座19楼                       电话:13807805226 0771-578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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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2024.04.24

14:19

2024年4月24日,天倪律所蚂蚁刑辩团队律师贾子巍前往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就某案开庭。

2024年4月24日,天倪律所蚂蚁刑辩团队律师贾子巍前往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就某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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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2024.04.24

14:19

2024年4月24日,天倪律所蚂蚁刑辩团队律师张志华、胡春燕前往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蒋某合同诈骗案开庭。

2024年4月24日,天倪律所蚂蚁刑辩团队律师张志华、胡春燕前往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蒋某合同诈骗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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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024.04.23

14:18

2024年4月23日,天倪律所蚂蚁刑辩团队律师房映宇、徐琦(实习)前往鼓楼区人民法院就金某开设赌场罪一案开庭。

2024年4月23日,天倪律所蚂蚁刑辩团队律师房映宇、徐琦(实习)前往鼓楼区人民法院就金某开设赌场罪一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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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2024.04.26

Z某涉嫌组织卖淫罪,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五年,万湛律所李松涛律师、陈小龙实习律师办理此案,提出从犯、自动投案、认罪认罚从轻情节的意见获采纳,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Z某涉嫌组织卖淫罪,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五年,万湛律所李松涛律师、陈小龙实习律师办理此案,提出从犯、自动投案、认罪认罚从轻情节的意见获采纳,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一、案件结果 罪名:组织卖淫罪 结果: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五年,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亮点:从犯、自动投案、认罪认罚从轻情节 焦点:Z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自首、从犯? 封面语:Z某涉嫌组织卖淫罪,李松涛律师、陈小龙实习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找到本案的辩护方向,在充分结合本案的证据后,认为本案Z某应当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处理;设若法院以组织卖淫罪论处,也具备相应减轻、从轻处罚情节。经充分的辩护工作后,Z某具有从犯、自动投案、认罪认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被法院采纳,在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五年情况下,一审法院判处Z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二、案情简介 2020年7月,“W总”、“W总”(后二人另案处理)等人在某酒店开设某沐足服务中心。2021年7月初,被告人Z某受聘任某酒店某沐足服务中心的经理,负责日常工作、员工及卖淫人员管理工作。某沐足服务中心除常规沐足、按摩保健服务外,还雇刘某兰、张某迷、张某改、王某等女子为嫖客提供手淫(俗称“打飞机”)、日淫(俗称“口交”)等卖淫服务。   三、办案过程 李松涛律师、陈小龙实习律师接受Z某的家属委托后,迅速对案件进行研究,为Z某展开了下述工作: (一)及时会见Z某,与其沟通了解案情 李松涛律师、陈小龙实习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办理会见手续,通过会见Z某来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疏导其焦虑情绪。案件承办过程中,李松涛律师多次联系Z某告知其案件情况、及时反馈办案进度。 (二)组织团队成员讨论案件 在了解案件情况后,李松涛律师迅速组织团队成员针对本案进行讨论,团队成员各抒己见,最终形成了本案的办案思路。李松涛律师认为犯罪嫌疑人Z某应当以另罪处理;若法院以组织卖淫罪论处,也具备相应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的减轻、从轻处罚情节。以上述内容作为辩护要点为Z某进行辩护。 (三)一审法院接纳我方辩护意见,从轻作出判决。 一审法院通过审查本案证据,认为我方提出的从犯、自动投案、认罪认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意见属实,予以采纳,最后对犯罪嫌疑人Z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四、办案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Z某的行为依法应当认定为协助组织卖淫罪;即使认定Z某构成组织卖淫罪,也应当以组织卖淫罪的从犯追究刑事责任;Z某系主动投案的,并且如实供述,依法应当认定为自首,可以对其减轻处罚;Z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认罪认罚,如实供述并主动提供线索,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一)Z某对于整个组织卖淫集团没有控制作用,既无权控制卖淫人员,也无权对集团内部既存的管理制度进行更改,故Z某只是W某某和W某某控制卖淫集团的一位工具人角色,该角色的作用相当于普通卖淫集团中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的作用,故Z某的行为依法应当认定为协助组织卖淫罪。 (二)即使认定Z某构成组织卖淫罪,也应当以组织卖淫罪的从犯追究刑事责任。 1、某不是组织卖淫犯罪活动的发起者、组织者和领导者,在组织卖淫活动只起到微小的帮助作用。控方认定Z某具有调整卖淫项目价格的权利的证据不足,即使Z某具有调整价格的行为,该行为也仅是应对市场正常价格波动的调整策略,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并且这是在W某某和W某某二位老板的指使下完成的,不能以此认定Z某是主犯。 2、Z某在组织卖淫集团中不具有股份,也不参加分成。虽然会所中员工请假需要Z某同意,但这也只是在执行普通的员工管理规章制度,员工请假管理制度与卖淫集团如何运转、盈利的关联性不大,并且Z某无权决定卖淫女的提成比例,也无权决定卖淫的项目内容,故不能据此认定Z某系主犯,Z某管理会所普通员工的请假工作属于一般性的劳务工作,具有可替代性,应当认定为帮助犯。 3、Z某对会所中的技师没有管理权,既不具有招募会所技师的权利,也无权干涉技师的工作内容,Z某在会所充当的仅是机械性执行领导指令的角色,不参与组织卖淫集团的核心、主要业务,依法应当认定为从犯。 4、Z某在会所工作的时间仅为十几天,所发挥的作用较小,并且在经理更换过程中,Z某担任经理前,经理一职处于缺位状态期间,卖淫集团仍然正常经营,由此可以证明Z某现任岗位对于卖淫集团能否正常运营的作用不大,依法应当认定为从犯。 5、司法实践中,针对Z某此种在卖淫集团中发挥协助管理的行为多认定为辅助性行为,一般定性为从犯。 综上所述,Z某在共同犯罪中并不是发起人、投资人以及经营模式的创建者,所发挥的仅是辅助性、帮助性作用,依法应当认定为从犯。即使认定中Z某构成组织卖淫罪,依法也认定其是作用较小的从犯,对其减轻处罚。 (三)Z某系主动投案的,并且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依法应当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 (四)Z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认罪认罚,如实供述并主动提供卖淫集团股东W某某、W某某的线索,其社会危险性也相对较小,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本案中,Z某对于整个组织卖淫集团并没有控制作用,既无权控制卖淫人员,也无权对集团内部已存的管理制度进行更改,Z某的角色无异于普通卖淫集团中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的角色,均是无管理权,仅从事一般性的帮助工作,领取固定的工资,依法应当认定为协助组织卖淫罪。再退一步考虑,即使认定Z某构成组织卖淫罪,Z某也是组织卖淫罪的从犯,此时综合考虑到Z某自首、初犯、偶犯、犯罪未遂以及认罪认罚的情节,依法可以对Z某给予更大的从宽处罚程度。请求法庭在量刑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对被告人Z某予以减轻处罚,给其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五、办案结果 检察院量刑建议为五年,一审判决被告人Z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六、办案心得 作为辩护律师,在辩护时不仅要详细分析此罪与彼罪的区别,也应当为犯罪嫌疑人充分考虑在此罪下的各项减轻、从轻情节,为犯罪嫌疑人进行多面辩护,避免嫌疑人的权益受损。本案中,辩护律师通过仔细研究案卷,查阅相关法条,最终以两个辩护方向同时展开辩护,最终为嫌疑人取得了较低的量刑,使得被告人得到了公正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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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2024.04.26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孙媛媛律师为涉嫌诈骗罪、偷越国境罪当事人辩护,成功减少刑期,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案情简述】 当事人3年前在前往成都找工作的路上偶遇初中同学,听闻可以去柬埔寨从事高薪工作而受到鼓动,于是随同学主动前往,在与其他几人到达云南边境后,通过爬山等方式偷渡进入缅甸境内,途中当事人发觉不对曾想逃跑,但已被控制而无法离开,最后被迫进入缅甸某诈骗团伙从事诈骗工作,中途其与同事策划了两次逃跑,第一次失败,在诈骗团伙待了9个月后终于第二次逃跑成功,并在缅甸当地一家中国人开的火锅店打工,直至23年国门开放才通过正常途径顺利回国,回国后第一时间回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自首,并被取保候审,后于24年1月取保期满被拘留。   二、【辩护思路】 阅卷后,辩护律师认为在案证据可以表明当事人涉嫌诈骗与偷越国境罪,但其中途一直计划逃跑,证明其主观恶性不强,且在诈骗团伙工作期间未接触实质性的诈骗工作内容,属于地位很低、作用很小的基层员工,工资收入也很低,同时回国后第一时间去自首,加之其文化水平又较低,无较强的辨别能力,此前表现又良好,属于初犯、偶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三、【办案结果】 在当事人数罪并罚的情况下,法定刑原本为有期徒刑三到四年,辩护律师与检察官充分沟通,给出了诈骗罪、偷越国境罪数罪并罚,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一万的量刑建议。在向家属充分解释后,家属也表示接受这一结果,并希望辩护律师劝说当事人接受并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辩护律师在与当事人会见告知了检察官的量刑结果和家属意见后得到当事人同意,最终辩护律师辅导当事人在看守所与检察官顺利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四、【办案随笔】 本案是自去年全国下半年打击境外缅北电诈犯罪活动后,承办单位办理的第一起境外电诈案件,因此整个办案流程进行的很快,检察官也与辩护律师坦诚沟通,表示由于案件性质特殊,确实无法给H某给到缓刑建议,所以在综合考虑H某的各项减轻、从轻情节后,尽可能给出了最轻的量刑建议。所以对于这种性质特殊的案件,与当事人和家属做好法律和政策、大环境的解释非常有必要,最终顺利促成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订,得到一个让当事人和家属都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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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2024.04.26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孙媛媛、周豪律师为涉嫌诈骗罪当事人辩护,成功减少刑期

一、【案情简述】 当事人在2022年8月底入职了一家公司,声称收入高,还包吃住,入职后第二天就恰逢成都市新冠疫情封控,于是和同事一直待在公司租住的宿舍直到解封,后工作一周左右被公安当场挡获。在工作期间其通过公司提供的软件加外国人为好友,再由上级实施诈骗。   二、【辩护思路】 阅卷后,辩护律师认为在案证据可以显示当事人上班时间很短,且在团队中实施的工作作用很小,地位很低,同时他在疫情封控期间也并未实施诈骗行为,可以将这段时间的诈骗条数从总诈骗条数中予以剔除,从而降低总的诈骗条数,进而降低其量刑。   三、【办案结果】 承办法官并未认可辩护律师的要将疫情期间的条数予以剔除的观点,仍然在基于同案犯的既有判例基础上进行判决,认可了未遂、从犯、立功等减轻、从轻情节,最终将当事人的量刑从法定刑十年以上降为有期徒刑一年。   四、【办案随笔】 对于电信诈骗这类案件,认定方式对于当事人的刑期至关重要,在四川地区基本是按团队共同金额或者发送条数来对个人的刑期进行认定,这就导致最后刑期会很严重,因此,如何与检察院、法院沟通,如何向当事人解释、辅导,让其尽量接受这一认定方式就非常关键,尤其是最后结果不太乐观的情况下,给当事人做好心理安抚也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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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024.04.25

王某涉嫌袭警罪一案,四川卓安(宜宾)律师事务所何冰冰律师为其积极辩护,获得酌定不起诉的良好效果

一、【案情简述】 2023年4月19日23时许,成都市公安局某分局民警W某、辅警L某接指令到成都市高新区某门口处理一起醉酒求助警情。现场有王某和另外两个醉酒男子,在出警过程中,民警在将另外两名醉酒男子扶上120救护车准备送医院醒酒时,王某突然脚踢民警W某腿部,随即两名警察对王某进行控制,过程中王某又用拳头击打辅警脸部,造成其面部软组织伤。   二、【辩护思路】 1.辩护人对王某袭警的行为不持异议,但结合其作案动机、原因、手段、后果等因素综合考量,建议对其酌定从轻处罚 2.王某到案后认罪认罚,悔罪态度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3.王某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较低,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三、【裁判结果】  检察院认为王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初犯等从轻、从宽情节,决定对王某酌定不起诉。   四、【办案随笔】 法律知识在不断的完善和更新,需要不断的学习才能应对不断发展的社会;而办案的技巧和能力要在熟练的掌握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相互的学习、借鉴、交流以及实践、探索而得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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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024.04.25

S某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案,卓安律师事务所詹勇律师经过不懈努力,但因相关机构拒绝配合始终无法拿到案卷材料,遗憾被驳回。

案情简介 自2016年9月份开始,申诉人S某伙同L某(已起诉)资并购买制毒所需的麻黄素等原料和制毒工具,长期在某市某区和某1市某区等地制造甲基苯丙胺(冰毒)。后S某因与L某分赃不均产生矛盾,不再亲自参与毒品的制造行为,为进一步牟取高额报酬,S某安排Y某(已起诉)代替其本人帮助L某制造毒品。2017年1月,Y某根据S某的指使,在L某位于某市某区某路段某城小区XX栋X单元XXXX号的租住房内(以下简称“某城”XXXX房)共同加工制造甲基苯丙胺,并对L某的制贩毒行为进行跟踪和监督。同年1月27日14时许,民警根据线索在“某城”XXXX房电梯口处挡获L某,当场从其随身携带的塑料袋中查获两包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晶体共计*****.**克,含量为**.0%、**.9%,随后在该租住房内查获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晶体***克,含量为**.3%,查获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体十兴处共计*****克,含量为*.*8%至**.*%不等。 一审中,S某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制造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二审亦被驳回。 判决后,家属委托承办律师为当事人申诉。   辩护思路 经过会见S某,根据事实与法律,辩护人的具体申诉思路如下: Ⅰ S某在退出制毒团伙后没有继续参与,不能认为Y某继续参与制毒就推定S某一定在参与,一审法院认定的相关事实有误。 Ⅱ S某在退出后的制毒重量与其本人无关,应酌情予以轻判 。   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接受申诉人家属委托之后,立即前往四川省高院提交申诉立案手续,并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了申诉人,详细介绍了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向申诉人转达家人的嘱托。在了解申诉人有关案件事实情况后,同时多次与承办法官就案件问题进行沟通,在始终无法取得涉案卷宗的情况下,尽可能综合掌握的全案事实最终撰写并提交了《刑事申诉书》。   办理结果 充分发表申诉意见后,某院驳回申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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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024.04.25

Z某涉嫌强奸罪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李颜曦律师经过不懈努力,未变更罪名减轻处罚。

案情简介 Z某16岁,对方女孩6岁 案子已经到检察院,已签认罪认罚 没有多的实质证据,但是口供不利,Z某智力也有问题,对方父母不愿意协商 。 承办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分析认为量刑偏重,从现有证据来看怀疑有诱供骗供的可能性。   辩护思路 经过查阅案件卷宗及会见Z某及其家属,根据事实与法律,辩护人的具体辩护思路如下: Ⅰ 现有证据仅能证明Z某实施了一次强奸行为,只有排除了合理怀疑,留下唯一合理结论,才能对被告人定罪处罚。对其余两次行为建议不予认定。 Ⅱ Z某系智力发育迟缓的精神病人、未成年人,同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情节。   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接受被告人家属委托之后,通过对卷宗的详细阅览,仔细核对侦查机关《起诉意见书》、检察机关《起诉书》所提及的相关事实和证据体系,寻找案件的争议焦点和突破口,整理卷宗相关材料形成初步阅卷笔录。后续通过对该案件进行团队研讨,确定基本辩护方向,并且积极与案件承办人沟通,先告知其对该案件的可能判决,随后指出可能存在的减刑指标,共同确定最终辩护意见。   办理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人Z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办案随笔 本案中,受害者年龄较小,被告人所犯为强奸罪加重情节,量刑较重,并且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被告人和被害人及其家属口供不一致,所以辩护律师更应当详细了解案情发展,了解被告人犯罪故意,以此开展辩护思路,结合合法有效的辩护意见,从而获得减刑。 辩护人充分结合被告人犯罪时未成年、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的身份和精神状态条件,结合他人口供以及相关有效医学证明,为被告人获得减刑条件,最终被判刑七年六个月,为被告人依法争取了减刑结果,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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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J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妨害药品管理罪,黄海燕律师为其辩护,获法院贩卖毒品罪无罪

罪名:贩卖毒品、妨害药品管理 结果:贩卖毒品辩护无罪、只承担妨害药品管理一罪 亮点:贩卖毒品没有主观明知的基础上不构成犯罪、法院采纳辩护意见 焦点:嫌疑人J某是否具有贩卖毒品的故意、是否以毒品价格交易药品。 封面语:个体工商户在贩卖兽用药品过程当中发现大量(250公斤)西地那非、盐酸替来他明等其他限制买卖药品原材料。并在使用的西地那非当中发现精神类、致幻药品原料咖啡因。经过黄海燕律师团队介入成功将贩卖毒品摘除、判决结果按照妨害药品管理一罪定罪处罚。   一、案情简介 2021年下半年开始J某向自己的承销人张某出卖盐酸替来他明、和西地那非等兽用药品,张某却向下层零散客户宣称自己贩卖的盐酸替来他明具有和大麻一致的效果,能够给人带来吸食毒品的幻觉,遂即大量向散客出售盐酸提来他明,J某对此并不知情,同时持续保持给张某的供货,直至案发,被西安市新城区某派出所按照贩卖毒品抓获,并在家中同时查获大量药品、以及药品原材料,共计1.5吨左右,在家属已经委托一名其他律所律师的前提下,重新找到黄海燕律师团队请求黄海燕律师团队对其帮助。   二、办案过程 在和J某家属多次沟通后,家属义无反顾的委托了黄海燕律师团,并指定由其为自己丈夫进行辩护,同时解除了之前对其他律师的委托,接受委托后黄海燕律师迅速组织了专案团队将案件进行分析,并开展以下工作: 1、迅速进行会见了解具体情况 2、组织团队成员进行讨论案件情况 3、与审查起诉机关、法院进行沟通 为最大限度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黄海燕律师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并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就嫌疑人涉案情况进行了多次庭下沟通。   三、办案思路 辩护人认为J某仅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一罪 一、辩护人认为J某不构成贩卖毒品罪。 J某并不是张某唯一的供货商,张某的其他涉案材料(麻黄碱、咖啡因)可能是从其他来源购入。 J某所贩卖的枸橼酸西地那非批次检验合格不含有其他违禁品杂质。 J某并未赚取较大差额,其买入卖出价格在化工品交易合理范围内。 二、犯罪嫌疑人J某针对贩卖盐酸替来他明行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具有从轻处罚情节。 犯罪嫌疑人J某虽然有劣迹,但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累犯或者前科,在构成犯罪的程度上仍可以认为其属于初犯、偶犯,可以作为酌定从轻情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J某家庭贫困,仍有两个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和无固定收入来源的父母需要赡养,希望人民法院在判处罚金刑是考虑其家庭特殊性予以适当减免。 犯罪嫌疑人J某在贩卖化工品时已经严格注意对方的资质,在从未向非企业以外的个人销售,其主观上具有避免违法的心态,同时也做到了一般销售者的审慎态度,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量。 犯罪嫌疑人J某当庭已有悔罪表现,可以作为酌定从轻情节予以考虑。 J某贩卖的化工品并未产生严重的社会影响以及危害到人的身体健康的情况,也并未受到任何单位的投诉和举报和处罚,其销售的物品具有较好的质量同时具备出厂生产合格报告,合议庭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揭示2022》第十条,可以作为酌定从轻情节。   四、办案结果 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考虑了无罪的可能和罪轻的情况,将检察院起诉的涉嫌贩卖毒品予以否认并且认定其仅仅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一罪,撤销了对其量刑建议十年的结果,采纳了辩护人两年有期徒刑的建议。   五、办案心得 关于涉毒案件一直都是我们国家的红线案件,我们国家从鸦片战争开始到现在,无时无刻不在和毒品犯罪做斗争,在各个过程当中都体现了对毒品的零容忍 作为销售药品并且有销售药品资质的一般经营者,自己无可厚非的和一些常见的药品会经常打交道,尤其是在进货的过程当中尤其是在外国的进货原料当中也有不可避免的出现一部分在国内属于黑灰产业的原材料,并且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大量流通,就有意无意的涉嫌了犯罪,甚至是毒品犯罪。 自己做到了一些防范措施比如J某一样采取了留取营业执照看对方经营资质的方式,也是避免不了接触到刑罚的处罚范围,这个时候如果有律师能够在案发前提前介入对企业进行合规检查可能会极大避免产生刑事后果。 同时在发现公安机关对案件定性非常严重的情况下,尤其是多罪名的情况下,要冷静分析针对不同罪民的形式构成要进行严格把握,先对整体进行评价后再针对各个罪名进行分别论述评价,才能达到最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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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2024.04.24

黄海燕律师代理W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从轻处罚

罪名:开设赌场罪 结果:低于法定刑从轻处罚 亮点:认定当事人参与程度低;对赌博场所贡献较小 焦点:开设赌场当中的股东是否是从轻情节;有赌博前科是否会作为加重情节;开设赌场的发展会员面向范围是否决定量刑情节。 封面语:一般麻将馆构成赌场情况下,辩护人巧用从业情节以及股权构成比例巧妙开脱量刑情节从而得到从轻处罚结果。   一、案情简介 2022年4月被告人W某龙伙同被告周某、裴某、W某在西安市高新区,某综合楼2004房间内开设赌场,其中W某龙占股60%,裴某、W某分别占股20%,周某占股20%,四人均有招揽赌客到上述赌场开展打麻将或者推对子等赌博活动,每一段时间W某龙均通过微信的方式向三人进行分红,2022年11月2日公安机关在现场将W某龙和裴某抓获,并现场扣押赌资22600元,2022年11月8日周某和W某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   二、办案过程   W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拘留在某区看守所,其配偶到律所向黄海燕律师咨询案件情况以及后续发展,并考虑先与W某进行会见,之后考虑是否委托,因其自己生孩子,将委托事项交给了W某的朋友,冯某代为跟进。 黄海燕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了下列工作: 1、及时多次至看守所与W某沟通案情 黄海燕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到某区看守所向W某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普及法律知识,疏导其焦虑情绪。案件承办过程中,黄律师多次联系W某告知涉案情况、及时反馈办案进度。 2、组织团队成员讨论案件 在了解案情后,黄律师迅速组织团队成员针对本案进行讨论,团队成员各抒己见,群策群力,最终形成了本案的办案思路。 3、与侦查、检察机关依法沟通 为最大限度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黄律师及时向侦查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书,并与侦查、检察机关就嫌疑人涉案情况进行了多次沟通,在审判阶段也在庭审后多次约见主审法官,将庭上工作补充扎实。   三、办案思路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W某参与到赌场分红时间短,本身并不直接管理赌场事务,加之分的股份占比仅为10%辩护人认为其涉案程度交轻社会危害性不大,具有从轻或者减轻的客观条件。 该赌场所吸引的赌客均为W某龙、周某、W某、裴某四人朋友圈层,其并未向社会不特定第三人进行宣传或者吸收不特定人作为赌客来源,且案发时涉案参赌人员并非是由W某组织参与的赌博,辩护人认为W某在该赌场中起到的作用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受限且固定。 被告人W某依法属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可以认定其具有自首情节。 被告人W某在公安阶段已认罪认罚属于其量刑幅度应当从最宽认定。 被告人W某家属根据W某的意思表示已经将全部违法所得予以缴纳已经完成了全部退赃退赔程序属于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情节。 被告人W某配偶尚在哺乳期内无固定生活来源,且尚有一婚生子王某某需要W某抚养,希望人民法院考虑其家庭特殊性予以酌定从轻处罚。 被告人W某家庭较为贫困希望人民法院在考虑相适应的人身刑以外对于罚金刑予以适当减免。  被告人W某虽有行政处罚不良记录,但并非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前科,在刑事犯罪层面上仍不属于累犯。   四、办案结果 最终一审法院考虑辩护人提出的从犯、自首、不构成累犯等办案思路全部予以确认,最终给与8个月有期徒刑。   五、办案心得 关于赌场的认定西安市的认定还是非常严谨的,对于一般的麻将馆只要出现抽头渔利、向社会不特定人群收取服务费用以及现场赌资达到法定数额的情况都会构成开设赌场罪。 但是针对开设赌场罪,也要区分作用的大小,对于没有起到主要作用的股东、没有参与经营管理的股东以及肯定和执行股东是不一样的,本案是有明确的出资比例的划分的并且各个嫌疑人供述内容基本上一致,属于开设赌场罪当中事实清楚的一类案件,如果遇到赌场情况不明确的开设赌场案件,还是需要严格划分主要和次要责任,做到责任和工作挂钩,最终达到主从犯严格区分。 关于自首的情况,不少法律规定,自首是属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W某在会见的过程当中认为自己的供述表达和案卷当中有细微出入,想进行开庭解释,在黄海燕律师的详细讲解下,在并未影响到案件实质的情况当中,做到了供述一致的结果,稳定了供述,从而使得一审法院从而能够认定自首情节,为嫌疑人能够从轻减轻处罚打造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作为律师黄海燕律师始终奉行对当事人有益才是应当坚持的观点,始终高品质的为当事人提供最佳的解决方案,从无罪到罪轻,始终筛选对当事人最有力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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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2024.04.28

10:17

周娜律师参加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

天津刑事律师周娜参加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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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10:02

合肥刑事律师徐权峰团队——徐权峰主任就某诈骗罪、盗窃罪申诉案件向安徽省高院沟通

2024年4月28日,安徽金亚太党总支副书记、金亚太高级合伙人、合肥徐权峰律师团队首席律师徐权峰主任办理某诈骗罪、盗窃罪申诉案件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沟通。   团队介绍: 徐权峰团队所属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团队成员均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以专业服务为宗旨,以团队合作为保障,致力于打造专业的律师服务团队,为企业、个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从客观实际出发,秉持“超前、务实、至诚、优质”的服务理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曾多次受邀为全国、全省律师同仁、公检法等司法机关以及各地的医疗机构培训与授课。 依托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的平台优势,在徐权峰主任的带领下快速发展,成为一支专业化的精英团队,擅长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的处理,团队发展至今,处理过数百起案件,案件均获得良好结果,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联系我们:18555158158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座28层刑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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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2024.04.28

10:01

合肥刑事律师徐权峰团队——徐权峰主任就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毁坏财物等案申诉案件向安徽省高院沟通

2024年4月28日,安徽金亚太党总支副书记、金亚太高级合伙人、合肥徐权峰律师团队首席律师徐权峰主任办理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毁坏财物等案申诉案件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沟通。   团队介绍: 徐权峰团队所属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团队成员均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以专业服务为宗旨,以团队合作为保障,致力于打造专业的律师服务团队,为企业、个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从客观实际出发,秉持“超前、务实、至诚、优质”的服务理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曾多次受邀为全国、全省律师同仁、公检法等司法机关以及各地的医疗机构培训与授课。 依托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的平台优势,在徐权峰主任的带领下快速发展,成为一支专业化的精英团队,擅长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的处理,团队发展至今,处理过数百起案件,案件均获得良好结果,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联系我们:18555158158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座28层刑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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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2024.04.28

08:49

安翠红律师会见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苑某

安翠红律师会见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苑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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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2024.04.28

08:47

安翠红律师与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罪的徐某进行案情沟通

安翠红律师与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罪的徐某进行案情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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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2024.04.27

21:38

成安律师受邀在“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第六期)”作专题授课

4月25日下午,由华东政法大学公共法律服务学院、中国国际律师培训中心、沪法网共同主办的“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第六期)”正式开班。 4月27日晚上,庭立方核心导师、卓安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成安律师受邀就“当前刑事法律服务市场及律师应对”作专题授课。 成安律师聚焦于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对行业的发展过程进行了简明扼要地梳理,指出目前律师行业存在的痛点。随后,成安律师通过自身经验对刑事法律服务市场进行了深入分析后,指出了目前刑事法律服务供给侧存在的问题,他表示,未来的刑事法律服务中,服务体验将会成为品牌差异化的核心要素,体验创新将为法律服务带来新的增长。 接下来,成安律师详细介绍了庭立方“S2b2C"的平台运营模式,通过“总部供应链大后台+地方运营强中台+律师服务精前台”定义刑事法律服务行业。他以庭立方平台为卓安总所赋能为例,从门店管理、运营人员派驻、律所客户运营、核心体系等八大方面赋能方向展开详细、充分的诠释与讲解。 最后,成安律师总结道,想要刑事法律服务模式具有竞争力必须包含:数字化系统+运营体系+能力提升+运营赋能。 整个课程历时两个多小时,现场近300名律师学员共同学习成安律师关于刑事法律服务市场的思考与运营经验,课后,大家纷纷表示课程内容翔实,经验宝贵,十分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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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2024.04.26

18:58

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解文清律师在二审阶段向上海市一中院申请阅卷

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解文清律师在二审阶段向上海市一中院申请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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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2024.04.26

15:45

周律师的会见日常。

开设赌场案,流水两千万,跨省来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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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拘留

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的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到15日,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司法拘留: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刑事拘留:是指执法机关在一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刑法》。法

2021-09-30 16:05

刑事拘留拘留一般是多少天

一、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二、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根据上述

2021-09-28 17:40

帮别人走帐5万左右,现以定刑一年十个月,如果退赃款可以改成缓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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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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